荷都安龙 ·设为首页 ·
首页 政务信息 领导班子 领导讲话 人大视窗 政协视窗 党建工作 职能机构 乡镇聚焦 政法在线 政民互动 廉政建设
你当前位置:首页 > 安龙县人民政府网 > 政法在线 > 检务公开
县检察院:发挥职能打击犯罪维护校园安全
作者:张致刚 王瑜 发布时间:2011-04-27 02:54:26 来源: 点击: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始终把维护和保障辖区校园安全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刑事案件,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校园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着力抓好检察环节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全力维护和保障辖区校园的安全稳定。

20096月至20101月,令狐某某、韦某等21人的犯罪团伙,先后多次在安龙一中、二中附近等地对学校学生进行持刀抢劫,抢走学生现金、手机等财物,作案次数多达12次,受害学生20多人,对校园周边环境和谐造成恶劣影响。接到县公安局移送的对该案涉案人员提请批捕的申请后,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快办机制,坚决贯彻 “从重从快”方针,快捕快诉,指定专人承办,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针对这起校园周边团伙抢劫案作案人数多,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长,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等特点,且21名涉案人员中有5人未满14周岁,检察院在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公诉部门及时对案件材料进行了认真快速的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及时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本案涉案人员较多,涉案时间跨度较长,涉案后部分犯罪嫌疑人外逃,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处于刑事诉讼中间环节的优势,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个诉讼环节完善办理涉校犯罪案件的联合工作机制,协调公安机关对涉案外逃犯罪嫌疑人加大追捕力度,对追捕到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审查,提起公诉,形成打击合力。

针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刑事案件,县检察院切实建立涉校犯罪案件绿色通道,凡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的该类案件,均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登记,第一时间进行审查,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决定,明确批捕、起诉案件办结时限,以高效的办案措施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为师生营造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关闭窗口
上一篇:安龙县检察院概况
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贵州网站建设 技术支持: 荷都安龙网站工作室  电话:0859-5216239   E-mail:altvyx@163.com  
黔ICP备06061871号   黔西南网站制作
贵州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