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元旦、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值班,确保放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和信息畅通。
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