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坪镇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安龙县2023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全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15人,完成麻风病线索报告3人,完成知晓调查率60人,完成健康教育2人。
(一)项目范围
全镇15个村(居)。
(二)项目内容
1.积极发现麻风病例、消除传染源。
1.1麻风病症状监测
全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上报麻风病可疑线索数不低于常住人口的10/10万。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在就诊人群中进行监测,发现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要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县疗养院。镇卫生院还需完成对本机构门诊医生和村医的培训,配合县疗养院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等工作。按照《贵州省麻风病症状监测实施方案》落实好麻风病症状监测工作。
1.2麻风病可疑者筛查
镇卫生院积极组织开展麻风病可疑线索的筛查,对上报的高度麻风病可疑线索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 1)镇卫生院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全镇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以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以上
( 2)开展公众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在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 3)各镇实行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
1.3报病奖励
( 1 )最早以麻风抱病的各级医务人员或群众:其所转诊或提供的线索最后被确诊为麻风的,给予800元/例的奖励。
( 2 )对转诊或上报的符合“麻风病监测症状”(参见《贵州省麻风病症状监测实施方案》),但最后未确诊为麻风病人的高度可疑者,给予医疗卫生机构50元/例。按相关规定支付给麻风病专业防治单位的医务人员。
二、健康教育
“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不定期进行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并于2024年1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业务主管部门上报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
县疗养院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镇卫生院负责召开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对项目安排实施和技术指导,各镇卫生院负责具体的项目组织实施,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普坪镇2024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附件1
普坪镇2024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安龙县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拟定《普坪镇2024 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预安排工作目标
(一)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15人。
(二)完成麻风病线索报告3人。
(三)完成知晓调查率60人。
(四)完成健康教育2人。
二、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在“世界防治麻风日”,联合多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麻风病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观念。有现症病人的镇,在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二)加强培训,提高麻风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镇卫生院组织人员对村卫生室开展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三)加强督促指导,按季度推进,做好疫情监测。
对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按季度推进完成,及时收集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审核。确保麻风病疫情监测资料准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实行麻风病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度。
(四)做好麻风受累者关心、关爱工作。
继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麻风病受累者关心、关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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