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安龙天奕置业有限公司郑重承诺:安龙天奕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安龙县奕龙天玺小区建设项目(A区、B区、D区)》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雇佣、使用民工,并按相关规定及《劳动合同》足额发放民工工资,负责督促分包公司及时结付民工足额工资,登记造册。
2.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从安龙天奕置业有限公司存储的工资保障金中划支被拖欠、克扣的务工人员工资,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单位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安龙天奕置业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安龙天奕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委托人:钟长福
联系方式:13979823356
监督联系电话:0859-5219696
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备案:黔ICP备17012202号-1
网站标识码:5223280001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2120190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