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安龙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安府办发〔2024〕3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安龙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安府办发〔202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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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24年6月24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龙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将县工科局承办的《安龙县“富矿精开”工作方案》调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安龙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龙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预计完成时限

1

制定安龙县殡葬基本服务费及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收费标准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主    办:县发改局

共同承办: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31日前

2

关于推动安龙县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

2024年9月30日前

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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