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龙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安府函〔2024〕194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龙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安府函〔2024〕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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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安龙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安住建呈〔2024〕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你局组织编制的《安龙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你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全面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方案》实施的监督和评价机制,结合我县实际,针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因评估或其他原因确需对《方案》进行修订的,要及时、科学拟订修改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安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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