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自英
职务:钱相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领导分工
负责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活动、党群文体活动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工作。
联系新华村。
李自英,女,汉族,1993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钱相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备案:黔ICP备17012202号-1
网站标识码:5223280001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2120190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