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安龙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龙县人 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安龙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方案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方案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编制因由。针对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按照“渠道不乱、用途可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制度一个笼子、项目一个单子、资金一个盘子”的思路,拓展资金来源渠道,转变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方案编制原则。坚持规划先行、精准精确施策,坚持拾遗补缺、弥补工作短板,坚持精准投向、提升使用绩效,创新筹资方式、形成多元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立足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结合2022年全县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紧盯“一稳一主六特”农业产业和示范村寨建设,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项目建设目标。实施项目105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0个、人居环境类2个、农业生产发展项目93个。
(三)资金整合目标。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3993.13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12511.13万元、省级资金1482万元、州级资金0万元、县级资金0万元。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统筹谋划,精准把脉。全面夯实项目安排和资金精准使用基础,加大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力度,入库项目要严格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精准对接示范村,确保统筹整合资金精准使用,巩固好脱贫成效。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明确目标任务,集中力量解决统筹整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精准实施。纪检、组织职能部门组建项目检查专班,深入各镇(街道)项目实施地点,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进度、资金报账进度,做到项目开工一批、项目资金报账一批、资金拨付一批。针对督查督办反馈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题会诊,责令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整改,确保项目早日落地见效。
(四)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涉农整合项目的实施,按照“渠道不乱、用途可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严格推行项目法人制、公示公告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预算投资评审制、决算审计制、资产移交制、绩效评价等制度。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涉农部门要主动承担项目管理与协调责任,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项目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涉农整合项目资金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款项直接拨入供应商或项目实施单位。涉农整合项目资金实行县、镇级国库集中支付,由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安龙县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项目。主要包括与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紧密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项目。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10个项目,其中:水利项目4个(水库除险加固修护养护2个、安全饮水工程维修2个),其他项目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目1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设施2个)。
1.水利
1.1实施地点。在全县范围内。
1.2建设内容和规模。(1)饮水安全管网维修改造、维修,共6286米。(2)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6座。(3)新建排洪沟渠7579米,(4)过水涵洞8处。(5)更换远程控制保护系统1处。
1.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2年1月启动实施,2022年12月前全面完成。
1.4项目效益。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受益供水总人口14.86万人。山洪灾害易发区得到有效防控。因地制宜补齐乡村发展基础设施短板,助推乡村振兴。
2.其他
2.1实施地点。在全县范围内。
2.2建设内容和规模。(1)建设高标准农田1.01万亩。(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48平方公里。(3)6座水库管理站房维修。(4)新修、维修改造、水毁修复渠道600米。
2.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2年1月启动实施,2022年12月前全面完成。
2.4项目效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项目区农户或企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条件,助推农业生产方面增产增收;保障道路安全顺畅通行,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污水处理、采购垃圾箱及采购垃圾桶2个项目。
1.实施地点。五福街道五福社区、龙山镇下坛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安装农户生活污水收集管道3364米;建设污水处理池1个及配套的附属设施。采购垃圾桶500个、垃圾集装箱11个、电动垃圾车5辆、垃圾桶(手握)70个、中型洗扫车1辆及设施设备。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2年1月启动实施,2022年12月前全面完成。
4.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改善示范点人居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三)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业等93个项目,其中:种养殖植业23个,状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5个,其他项目55个(贴息项目1个,培训项目11个,因户施策补助5个、防止返贫致贫预防及事后帮扶项目等其他项目38个)。
1.种植业
1.1实施地点。在全县范围内。
1.2建设内容和规模。(1)全程机械化水稻轮作5000亩;新建建产业路33.63千米,蓄水池5个1600立方米,冷库1个720立方米,配套食用菌基地排、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2)对建档立卡农户和边缘户、监测户种植的592万棒菌棒进行补助。(3)种植茶叶、桑蚕、火龙果、刺梨、金银花等21694亩,新建喷灌木耳种植基地45730平方米,晾晒钢架棚面积3000平方米,烘干房及烘干附属设施设备1套等。(4)养殖鲢鱼、鳙鱼、草鱼65万尾。(5)新建茶叶加工厂房200平方米。
1.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2年1月启动实施,2022年12月前全面完成。
1.4项目效益。种植建档立卡户直接受益,解决项目区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使产业带动建档立卡户发展,增加就业,产业路的建设,生产程度将得到显著提高,为经济作物的便利流通,完善食用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提高食用菌产出效率,增加食用菌产业效益,促进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
2.其他
2.1实施地点。在全县范围内。
2.2建设内容和规模。(1)对全县辖区内发展种养业或其他产业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按照州扶通〔2017〕5号文件要求以2014年的贫困人口为基数)扶贫小额信贷到户贷款进行贴息。(2)开展种养殖及新型职业农民、绣娘、转移劳动力、新市民培训750人次。(3)对全县边缘户、监测户围绕养牛、养猪、家禽等开展因户施策;入股合作发展产业等项目(具体以扶持的各村实际选择发展项目)。
2.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2年1月启动实施,2022年12月前全面完成。
2.4项目效益。贷款贴息对促进贫困户发展产业奠定基础;提升受训农户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加就业渠道,带动脱贫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促进生态资源修复并产生经济、生态效益。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项目计划总投资14093.1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993.13万元,其他筹措资金100万元。
1.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3269.3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169.36万元,其他筹措资金100万元,具体是:微小水利(水利工程、饮水工程)834.3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34.36万元,其他筹措资金100万元;其他类233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335万元,其他筹措资金0万元。
2.人居环境类。计划投资16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60万元,其他筹措资金0万元。具体是:采购垃圾桶500个、垃圾集装箱11个、电动垃圾车5辆、垃圾桶(手握)70个、中型洗扫车1辆及设施设备6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0万元,其他筹措资金0万元;污水处理10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0万元,其他筹措资金0万元。
3.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10663.7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663.77万元,其他筹措资金0万元。具体是:种植业2136.4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136.47万元,其他筹措资金0万元;其他8527.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527.3万元,其他筹措资金0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2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3993.13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12511.13万元、省级资金1482万元、市县资金0万元。
1.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12511.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35.66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558万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61.47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29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09万元,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0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0万元,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0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0万元,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直接补贴的除外)318万元,旅游发展基金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0万元。
2.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48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35万元,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6万元,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护和相关试点资金)0万元,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71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50万元,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0万元,省级污染防治专项用于农村环境整治资金0万元,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及同步实施“三改”省级补助资金0万元,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0万元,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0万元。
3.计划整合州级财政涉农资金0万元。其中: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万元。
4.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万元。
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统筹解决整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要具体做好涉农资金整合事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涉农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意识,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分工协作,确保此项改革顺利推进。
(二)工作责任。县财政局:负责对上级下达以及本级安排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存量资金进行逐一梳理,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涉农资金纳入整合范围,把资金规模及明细报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指挥部,并与各涉及资金主管部门协商编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县发展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统筹协调项目整合、精准投入、项目实施等;会同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指挥部组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和审计。项目主管部门和镇(街道):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运行。涉农整合项目资金要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不得借任何名义借用、挪用或转移资金。对在涉农整合中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或变更项目的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必要时收回已投放资金。对严重违纪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群众参与。建立健全统筹整合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项目单位要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健康发展。
(五)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重点监管纳入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的力度,进行跟踪问效。县督查局要加强督察通报。县纪委监委要严格查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安龙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安龙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