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街道所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落实《黔西南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龙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招堤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龙县人民政府招堤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9日
招堤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大起底、全链条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及州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六十条具体措施,围绕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用户安全用气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持系统治理、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经营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新制(修)订的法规标准要求,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
(一)围绕“问题气”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经营、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问题。各村(居)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餐饮经营服务场所使用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的,做好问题记录,及时上报街道,由街道移交县职能部门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责任。
2.排查整治非法经营燃气“黑窝点”。对非法从事燃气生产、充装、储存、销售的“黑窝点”、对非法存放不合格气瓶的“黑窝点”等,一经发现要做好记录,及时上报街道。
(二)围绕“问题管网”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排查整治在用橡胶软管安全隐患问题。由街道组织,各村(居)具体负责对现有在用橡胶软管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分包到户、责任到人等方式,逐一入户摸排调查,全面摸清城镇燃气用户使用橡胶软管以及橡胶软管存在老化、不合格等安全隐患情况。对摸排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督促用户进行更换,更换后的连接软管应符合现行《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标准要求。
(三)围绕“问题环境”深入排查整治餐饮经营服务等重点用气场所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排查整治餐饮服务场所违规储存使用问题。对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高层建筑使用瓶装燃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使用两种及以上火源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在燃气安全检查APP上做好基本信息和检查内容录入,做好问题台账及时上报。
2.排查整治重点场所使用不合格燃气具问题。对餐饮经营服务等重点场所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燃气瓶、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在燃气安全检查APP上做好基本信息和检查内容录入,做好问题台账及时上报。
加强使用燃气的流动摊贩的气瓶、连接软管、调压器、灶具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使用燃气的自办酒席场所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将燃气安全使用纳入红白喜事打招呼的内容;加强自建房及出租屋监管,杜绝非法储存瓶装燃气等行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四、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小区、进楼栋”活动;充分利用城市主干道、公园广场、小组楼道电子显示屏等,高密度滚动播放《黔西南州城镇燃气安全警示教育片》;在排查过程中,宣传引导燃气经营企业通过黔西南州城镇燃气安全教育培训APP,组织燃气用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观看燃气事故警示案例,学习安全用气常识,参与应知应会测试,切实提高用户安全用气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五、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至11月)。结合安龙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及“打非治违”巩固提升行动、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扎实落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任务,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单五制”工作机制工作要求,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隐患排查。街道各部门和村(居),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排查整治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培训,做到真正发现问题,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查实重奖。
2.建立台账。各村(居)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
3.隐患交办。各村(居)及时将已排查、未整改的安全隐患上报街道,由街道按职责移交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督促落实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移交,一般隐患移交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4.从速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拒不整改隐患的情况要及时移交相关管理部门,由相关管理部门依职责督促用户实施整改。
5.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重点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加强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堤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招堤街道工作专班),在招堤党工委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工作专班负责人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招堤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招堤财政分局、科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等单位组成。招堤街道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由街道各部门抽派人员组成。
(二)压实监管、属地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居)和部门抓落实,燃气安全工作已街道对各村(居)的考核内容,对发生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作为负面清单扣减相应分值。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落实社区、村(居)两委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要坚持“眼睛向下”,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各村(居)要明确人员开展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将燃气安全监管纳入基层消防、综合安全等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街道工作专班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如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不论伤亡数量多少都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工作专班组织各村(居)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每月开展一次督促检查。
(四)强化系统填报。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村(居)、有关部门要运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发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录入企业信息、填报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信息。
(五)报送工作进展。自2023年10月起,招堤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将工作进展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于每月14日前报送街道工作专班。
安龙县人民政府招堤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