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龙经济开发区职能职责
贵州安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贵州安龙经开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安龙经开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据安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协助编制安龙经开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规划环评并组织实施。负责安龙经开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和其他项目的规划、建设、监督和管理。
(二)根据授权依法审批安龙经开区的投资项目、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核发相关文件。负责审核或申报安龙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工作,承担国家项目产业扶持政策、企业资质和高新技术认定等推荐服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提出经开区工业、科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申报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安龙经开区财政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申报监管、本级债务管理、投融资等工作。对安龙经开区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监督管理职责,牵头推动企业管理体系建设。
(四)制定安龙经开区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招商信息,组织招商活动。管理安龙经开区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协助办理涉外事务。协调和服务安龙经开区企业,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职工合法权益。
(五)协助安龙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依据授权,依法做好安龙经开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消防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做好统计上报等工作。协助处理安龙经开区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安龙县委、安龙县人民政府报告。
(六)完成州人民政府、安龙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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