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年烧碱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技改升级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10万吨/年烧碱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技改升级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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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日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11日)的要求,需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开,其环保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10万吨/年烧碱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技改升级项目

建设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新桥镇新德大道(德卧高速收费站出口500米处)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约250亩,本项目对原有10t/a烧碱项目进行技改升级,工艺基本沿用原有的离子膜法制碱工艺。设备设施使用、停产时间过久,全部更新,即10万吨/年烧碱装置复工复产技改升级(大规模设备更新),配套的热电锅炉、汽机升级改造,供电110kV总降升级改造220kV,配套的公辅设施设备全部更新。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金泊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新桥镇新德大道(德卧高速收费站出口500米处)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0859-55505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率,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要求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然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

(七)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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