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预算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的范围和主体
各镇(街道)应依法及时公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及报表(涉密信息除外)。
部门预决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县本级预算单位均要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各预算单位对本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承担主体责任。
二、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内容
各镇(街道)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应当全部公开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上年结转结余本年安排情况、绩效目标或评价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政府采购预决算情况等。按功能分类应当全部公开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公开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上年结转结余本年安排情况、绩效目标或评价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政府采购预决算情况等。部门预决算信息按功能分类应当全部公开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公开,应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各预算单位在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时,相关科目无论是否产生数据均应完整公开。
三、加强社会反应评估
按照“谁公开、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在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前,对部分数据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对公开后社会反应进行预判评估,做好舆情分析和应急预案。公开后,应配合新闻媒体做好采访和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规范性以及真实性负责。
四、公开方式及相关工作安排
实施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是《预算法》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财政预决算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县各预算单位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单位预决算之日起,二十日内公开本单位当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各预算单位在县级财政部门批复2024年预算起20日内,通过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财政资金信息专栏)和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安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财政资金信息专栏,网址:http://www.gza1.gov.cn/ztzl/czzjzl/index.html。
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请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及附表按照要求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请严格谨慎审核表间逻辑关系,文字表述与附表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如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内容有调整,我们将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补充公开,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因机构改革导致本单位预算信息变化的,由预算单位按照调整后的机构、经费安排等情况进行补充公开。
附件: 1.公开目录及文字说明
2.安龙县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3.填表说明
4.安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专栏部门预算
公开单位分类及挂网规范(含应公开单位)
安龙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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