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陈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关于陈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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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禹同志任安龙县公安局春潭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韦信同志任安龙县公安局钱相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安龙县公安局春潭派出所所长、兴隆派出所所长职务。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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