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财农〔2024〕84号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黔财基〔2023〕23号)及《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黔财基〔202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现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2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见资金分配表附件1,项目安排详见附件2。该指标支出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经济分类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街道)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乡镇(街道)要认真部署、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同时,严把质量关,加快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利用好建立起来的公益事业项目。
附件1:安龙县2024年中央、省级农村公益性事业奖补资金分配表
附件2:安龙县2024年中央、省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明细表
附件3:2024年农村事业财政奖补区域绩效目标表
安龙县财政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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