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2026年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

安龙县2026年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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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现公布安龙县2026年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政策依据

开展时间

开展方式

实施范围

事项的主要内容 (100 字以内)

牵头实施单位

1

安全宣传进校园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教育厅 省委政法委 省委依法治省办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邪教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

每学期1次

讲座、案例、模拟演练、观看宣传片等

中小学

根据相关行业部门对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法治、毒品预防、扫黑除恶、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反邪教、反电诈、未成年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火、防溺水、防灾减灾等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开展相应安全宣传。

县教育局牵头,协调配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水务局等部门开展

2

健康知识、科普知识进校园

《传染病防治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 急救护工作的 通知》《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年)》《学校结核防控工作规划2017版》(黔卫计办发〔2017〕64号)、《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 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

每学期1次

宣传、讲座、技能培训、现场指导、体检检测、调查问卷等

中小学

开展青春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节约用水、应急救护普及、科普大篷车、传染病防控科普等。

县卫生健康局、县红十字会、县水务局、县科协

3

文明创建活动
进校园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每学年
1次

学校相关创建活动

相关
中小学

指导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开展,环境卫生、氛围营造。联合教育局、县财政局指导各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开展、运行经费使用和管理核查。通过参与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和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增强师生文明素养和综合素养,厚植校园文明新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夯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根基,推动五育并举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育人质量。

县委宣传部

4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进校园

《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

每学年
1次

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中小学

学校配合医保部门在校园内开展医保政策的宣传。

县医保局

5

红领巾奖章、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 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 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13号)、《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中青办发〔2022〕6号)

不定期

评比、培训、考核等

中小学(中职)

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少先队各种激励工作。督查团委(团支部)班子结构是否合理,成员分工是否明确确保团组织日常运作规范有序。针对团干部、团员个体,考核有关工作成效。

团县委

                                              

                                            中共安龙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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