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安龙县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安龙县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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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贵州省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经安府专议(〔2025〕197号)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488.7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资金专项用于清理农村残垣断壁奖补,此次下达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请专款专用。支出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转账,挪用国库库款;按资金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臂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安龙县财政局  安龙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臂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分配金额

备注

合计

488.70


1

德卧镇人民政府

33.00


2

笃山镇人民政府

31.00


3

海子镇人民政府

26.00


4

龙广镇人民政府

46.00


5

龙山镇人民政府

33.00


6

木咱镇人民政府

18.00


7

普坪镇人民政府

38.00


8

洒雨镇人民政府

33.00


9

万峰湖镇人民政府

26.00


10

新桥镇人民政府

23.00


11

春潭街道办事处

56.00


12

栖凤街道办事处

36.00


13

钱相街道办事处

28.00


14

五福街道办事处

18.00


15

招堤街道办事处

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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