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医保、医疗、医药、医养、医险、医教“六医联动”等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安龙县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
组 长:唐明永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执行组长:简习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况照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玲玲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何子康 县医保局局长
成 员:刘成毅 县委办副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罗益贵县法院副院长
骆 平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家松 县教育局局长
刘万民 县工科局局长
罗远扬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刘远辉 县民政局局长
吴清萍 县司法局局长
孙 健 县财政局局长
唐 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
县供销社主任
余必用 县卫健局局长
刘 刚 县市监局党组书记
任永贵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张胜荣 县税务局局长
陈 念 县残联理事长
马 利 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王美刚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镇长(主任)
主要职责:统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研究、审议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医疗保障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医保局,何子康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不制作印章,如行文由县医保局代章。
二、工作专班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险工作专班、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专班、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专班、医疗救助工作专班。
(一)医疗保险工作专班
班 长:简习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班长:王玲玲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何子康 县医保局局长
张胜荣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吴天和 县医保局副局长
韦性体 县税务局副局长
薛 美 县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蹇世兴 县民政局副局长
岑光淮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孔庆雯 县医保中心主任
李方铃 县残联办公室主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副主任)
联络员:谢全红 县医保中心职工医疗保险服务股股长
韦 唯 县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股股长
张 瑶 县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征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和督导全县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征管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总结宣传全县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征管工作的典型经验,推广先进做法,不断扩大全县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征管工作的影响力。研究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专班
班 长:简习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班长:王玲玲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何子康 县医保局局长
成 员:吴天和 县医保局副局长
王美刚 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 涛 县工科局副局长
蹇世兴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杰波 县社保局局长
王玉蓉 县卫健局副局长
岑光淮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林 梅 县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
周 刚 县基本建设投资中心主任
孔庆雯 县医保中心主任
李方铃 县残联办公室主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副主任)
联络员:胡萍艳 县医保中心工作员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州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面,提升政策可及性和惠及性,推动长护险与养老保险协同发展,构建普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强群众受益率和获得感。
(三)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专班
班 长:简习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班长:王玲玲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何子康 县医保局局长
成 员:吴天和 县医保局副局长
罗益贵 县法院副院长
骆 平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性体 县税务局副局长
任 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蹇世兴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斯涛 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 刚 县基本建设投资中心主任
杨杰波 县社保局局长
王玉蓉 县卫健局副局长
刘 勇 县市监局副局长
岑光淮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孔庆雯 县医保中心主任
李 坤 县医保中心副科长级干部
李方铃 县残联办公室主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副主任)
联络员:陈 俊 县医保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研究解决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打击欺诈骗保,加大立案、处罚、移送工作力度,指导、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四)医疗救助工作专班
班 长:简习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班长:王玲玲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何子康 县医保局局长
成 员:吴天和 县医保局副局长
周 刚 县基本建设投资中心主任
王玉蓉 县卫健局副局长
岑光淮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蹇世兴 县民政局副局长
韦性体 县税务局副局长
任永贵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孔庆雯 县医保中心主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副主任)
联络员:陈宣佑 县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股股长
主要职责:落实党务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机制,推进医疗救助制度改革和管理,做好救助对象认定,落实好医疗保障政策。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各工作专班班长、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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