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防指办关于转发《黔西南州林业系统、黔西南州公安机关森林火情(火灾)同步介入工作制度》的通知

县森防指办关于转发《黔西南州林业系统、黔西南州公安机关森林火情(火灾)同步介入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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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县森防指办成员单位:

现将《黔西南州林业系统、黔西南州公安机关森林火情(火灾)同步介入工作制度》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黔西南州林业系统、黔西南州公安机关森林火情(火灾)同步介入工作制度.pdf









安龙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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