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字体:

一、部门名称:安龙县医疗保障局

二、主要负责人:马利

三、联系方式:0859-5211827

办公地点:安龙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原乡村振兴指挥部)

办公电话:0859-5211827

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电话:0859-2231738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5211827

电子邮箱:alxybj@163.com

通信地址:安龙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原乡村振兴指挥部)

邮编编码:552400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军民融合、乡村振兴、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离退休、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负 责 人:李春迎 

电    话:0859-5211827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医疗保障局三楼(原乡村振兴指挥部)

邮政编码:552400

(二)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县级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及待遇审核结算工作和县级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病种门诊治疗的认定;县级离休人员、副县级以上退休人员、武装警察干警的医疗保障经办和医疗待遇审核结算工作。全县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核、即时结算经办工作;县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即时结算及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全县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待遇支付情况统计及运行分析;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和费用结算等工作;县本级城镇职工医疗(生育)医疗保险费征缴经办和医疗保险关系管理及医疗保险基金转入、转出业务经办工作;协调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全县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县管理的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工作;配合局机关做好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经办,遏制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安全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招标采购经办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医疗救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省、州、县财政安排的医疗救助金经办管理工作;承办安龙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孔庆雯 

电    话:0859-5228492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医疗保障局三楼(原乡村振兴指挥部)

邮政编码:552400



关闭

备案:黔ICP备17012202号-1 网站标识码:5223280001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2120190084

主办: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9-5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