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今县境属牂牁(zāng kē)国。战国时期,今县境为夜郎国地。秦代,秦始皇分版图为36郡,今县境归象郡领属。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夜郎侯多同入朝,武帝以其地设置牂牁郡,今县境隶属之。西汉末年,王莽夺取帝位,改牂牁郡为同亭郡,今县境属之。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公元25年)后,恢复牂牁郡县原名,今县境仍属牂牁郡。东汉末年,西南大部分地区为蜀所有。蜀汉建兴元年(223年),牂牁太守朱褒反。三年(225年),丞相诸葛亮南征,分牂牁郡地设置兴古郡,今县境分隶于牂牁、兴古二郡。西晋时建置未变。东晋明帝太宁三年(325年),宁州刺史尹奉分兴古郡置西平郡,今县境为西平郡义成县地。南朝梁元帝承圣元年(552年),东爨(cuàn)乌蛮占据今安龙县境。隋朝时,今县境仍属东爨乌蛮。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东爨乌蛮内附,朝廷遥置西平州,为羁縻(mí)州,今县境隶之。唐太宗贞观八年(634年),改西平州为盘州。唐玄宗天宝十年(751年),东爨乌蛮以其地叛附南诏,自号“于矢部”,废除盘州。宋代,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在今县境置茂龙州,系羁縻州,隶夔(kuí)州路绍庆府。南宋理宗宝祐元年(1253年),在今县境东北部的干龙洞一带设置安隆洞,隶广西泗城州。五年(1257年),置于矢部万户府。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于矢万户府为普安路总管府,隶于云南行省。元致和元年(1328年)三月,朝廷在今县境南部南盘江一带设置安隆州,安隆洞属安隆州管辖。不久,废州改设安隆寨,归隶于广西泗城州。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仍设安隆洞,隶于泗城州,辖地有12甲,今县境隶之。十五年(1382年),置普安卫,隶于云南都指挥使司,今县境北部隶之。是年,明将沐英置陵元堡于棂钵寨,即今安龙县城老城区南门一带。二十三年(1390年),置安笼守御千户所(道光《兴义府志》记载为“安隆守御千户所”,而明弘治《贵州图经新志》等明代历朝《贵州通志》均记载为“安笼守御千户所”,今从《贵州通志》)、安南守御千户所,归隶普安卫。其中,安笼所即在今安龙县城老城区南门一带,安南所则在今安龙县境西北,辖地兼有今兴义市、兴仁市部分地。英宗正统三年(1438年),安笼所、安南所改隶于安顺州。清顺治九年、明永历六年(1652年)二月,南明永历朝廷播迁至安笼所,以所署为行宫,改安隆所为安龙府,是为南明永历朝廷陪都,安龙由此成为全国抗清斗争的政治、军事中心。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1656年)正月,南明永历朝廷西迁昆明,今安龙县境仍保留安龙府建置。
清顺治十五年、明永历十二年(1658年),清军克取安龙,改安龙府为安笼所。康熙元年(1662年),裁安南所,以其地并入安笼所。顺治六年(1667年),合安南、安笼二所之名设南笼厅,隶贵阳府,厅治今安龙县城老城区。雍正五年(1727年)八月,升南笼厅为南笼府,划安顺府之普安州、普安县、安南县隶之;又以广西泗城西隆州所属南盘江北岸辖地置永丰州,改隶南笼府,府治设于今安龙县城,府亲辖地领81寨。
嘉庆二年(1797年),改南笼府为兴义府,府署仍设于今安龙县城。改永丰州为贞丰州,隶兴义府。三年(1798年),朝廷裁撤普安通判,置兴义县于黄草坝,隶兴义府。十四年(1809年),升普安州为直隶州,兴义县隶之于普安直隶州,不再隶于兴义府。时,兴义府辖地改为一州、二县:贞丰州、普安县、安南县。十六年(1811年),仍以兴义县隶兴义府。时,兴义府辖地调整为一州、三县:贞丰州、普安县、安南县、兴义县。其中,府亲辖地分为三里:近城之地名“安仁里”,辖135屯寨;东乡南乡名“怀德里”,辖69寨;西乡北乡名“永化里”,辖85寨。
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普安直隶厅为盘州厅,隶兴义府。时,兴义府辖一州、一厅、三县:贞丰州、盘州厅、兴义县、普安县、安南县,府治设于今安龙县城老城区博物馆。
民国2年(1913年)9月12日,废府改县,改兴义府亲辖地为南笼县,设县公署,县官称知事,隶于贵西道,县列一等。11年(1922年)11月19日,贵州省行政公署改南笼县名为安龙县。12年(1923年),撤销贵西道,安龙县直隶于省公署。16年(1927年),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31年(1942年)元月,省定安龙为实施新县制示范县,行政建置改区、联保为乡镇。全县共划分为2个镇,14个乡,147保,1470甲。
1949年12月22日,国民党安龙县政府宣布起义,接受和平解放。1950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代表团(即兴仁军政代表团)安龙办事处成立。3月25日,安龙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划分为6个区,下辖2个镇、14个乡。4月7日,兴仁专员公署成立,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安龙县隶之。屯脚乡改隶兴仁县。1952年12月4日,兴仁专署移驻兴义,改称兴义专署,安龙县隶之。1953年4月21日,调整行政区划,全县划分为6个区,领2个镇、62个乡。1955年7月,县属各区名称按区所在地的地名为区名。8月25日,安龙县人民政府改称为安龙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全县调整乡级行政区划,将原2镇62乡调整为1镇36乡。7月18日,安龙县划归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8年12月10日,中央作出《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废乡级政府,建人民公社。12月29日,撤销册亨县,其辖区全部划归安龙县,并改隶于安顺专区。1961年1月26日,调整行政区划,全县划分为12个公社,下领2个镇及50个管理区。8月28日,恢复册亨县行政建置。10月14日,调整行政区划,恢复区建制。全县共划分为7个区,24个公社,265个生产大队。1965年8月17日,恢复兴义专区,安龙县复隶之。11月13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安龙县,改设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66年2月7日,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967年5月10日,建立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命委员会,区、公社也建立革命委员会。1980年8月20日,“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1981年9月21日,撤销兴义专区,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撤销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设立安龙县,隶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规定乡镇是县以下一级行政区域,设立人民政府,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所辖乡和乡级镇。1984年7月,全县行政区划为7个区,2个区级镇,36个乡,1个乡级镇,4个乡级街道办事处,276个行政村,4个村级街道居民委员会,共辖1920个村民组和41个居民小组。
1991年,将原有7个区、2个区级镇、36个乡、1个乡级镇和4个乡级街道办事处改设为新安、德卧、龙广、龙山、戈塘、洒雨、普坪、兴隆、木咱、永和10个镇和新桥、海子、钱相、梨树、平乐、坡脚5个乡。1998年5月,永和镇更名为万峰湖镇;2000年5月,梨树乡、新桥乡分别更名为笃山乡、新桥镇。2007年,全县村级整合,将原296个村(居)民委员会整合为173个村民委员会、11个社区和3个居民委员会。
2012年,撤销新安镇,设置招堤和栖凤两个街道。2015年,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招堤街道、栖凤街道、兴隆镇、普坪镇、戈塘镇、坡脚乡、平乐乡、钱相乡、笃山乡、海子乡10个乡镇(街道)建置,设置新的招堤街道、钱相街道、栖凤街道、普坪镇、笃山镇、海子镇。2019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置春潭街道和五福街道。至2022年,安龙县辖招堤、栖凤、钱相、春潭、五福5个街道,普坪、笃山、龙山、海子、洒雨、万峰湖6个镇,县人民政府驻栖凤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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