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中国共产党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抓好理论武装,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机构、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4、负责全面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州委、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协助配合上级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事项;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
8、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加强对反腐败国(境)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10.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1、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1号)和《中共安龙县委 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安龙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党发〔2019〕1号),对县纪委县监委机构进行了统筹调整。调整后的委机关内设机构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9个,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1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事业单位1个(机关服务中心),县委巡察机构(县委巡察办、巡察一组、巡察二组)暂设在县纪委县监委。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县委巡察机构决算。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情见附件1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567.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执纪审查经费使用有浮动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7.21万元,占85%;其他收入1.78万元,占1%;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218.5万元,占 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6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01万元,占82%;项目支出0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258.35万元,占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550.87万元。与2019(1589.67)年相比,减少38.8万元,下降2.4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 %。与2019年(156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2.14万元,降低7.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7.51万元,占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社保等)支出258.35万元,占18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234.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减少,厉行节约,日常开支减少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当年预算为198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0%。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当年预算为565.47万元,支出决算为258.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2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3万元,支出决算为20.0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03 万元,比上年(33.12)减少13.09万元,下降40%,原因是2020年未采购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万元,占91%,比上年(32.31)减少14.11万元,下降44%;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占9 %,比上年(0.81)增加1.02万元,增长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 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主要用于汽车燃油费、保险费、保养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9辆(巡察办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7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附件 2《中共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1.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中共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3.项目支出自评表
附件3:项目支出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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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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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执纪审查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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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中国共产党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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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万元) |
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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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
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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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级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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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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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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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我县执纪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让我县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查办等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 |
较好完成预期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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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价分数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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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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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巡察工作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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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中共安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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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万元)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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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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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级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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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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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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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新一届任期开展一轮常规巡察。 |
较好完成预期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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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价分数 |
100 | |||
附件1: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纪委监委2020年财务报表.XLS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