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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党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安龙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安龙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反腐败国(境)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有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并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1号)和《中共安龙县委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安龙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党发〔2019〕1号),对县纪委县监委机构进行了统筹调整。调整后的委机关内设机构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9个,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1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事业单位1个(机关服务中心),县委巡察机构(县委巡察办、巡察一组、巡察二组)暂设在县纪委县监委。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下属单位中无独立核算单位,本次公开的决算信息已包含所有下属单位决算信息。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7,75.7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08.26万元,增长13.2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7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9.43万元,占99.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2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7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26万元,占94.17%;项目支出103.49万元,占5.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774.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23.67万元,增长14.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9%。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8.68万元,增长21.8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9.09万元,占86%;其他支出245.44万元,占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338.19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用经费开支;二是民生监督员实际聘用数量与预算数量有差距。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1.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0.97万元、津贴补贴489.62万元、绩效工资110.66万元、社会保障类缴费245.44万元、奖金36.1万元、离退休费27.78万元、生活补助1.27万元;

公用经费40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33万元、水电费5.28万元、差旅14.64万元、劳务费1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23.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7.0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17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6.34万元,完成预算的90.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34万元,比上年增加6.31万元,增长31.51%,增加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执纪审查力度加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0.28%,比上年增加5.58万元,增长30.65%,增加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执纪审查力度加强;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72%,比上年增加0.73万元,增长40.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纪委监委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23.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公车维修等。2021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纪委监委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2.56万元,完成预算的63.98%。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6万元,主要是接待省纪委、州纪委等单位到我单位开展检查、调研活动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纪委监委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46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降低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0万元,降低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2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79.87万元,增长78.4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4.6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决算公开表格.xls

2021年绩效目标自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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