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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部门决算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是安龙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州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工作部门局长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州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七委一办一中心。即:财经委、法工委、农经委、选联委、环资委、民宗侨委、教科文卫委、办公室、代表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7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实有人数28名,退休人员36名,遗属人员3名。

二、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8,500,000.00调整预算9,748,044.47决算9,748,044.47元。年初结转结余1,880,610.8合计11,628,655.27 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0,380,610.80元,调整预算10,743,266.48元,决算10,743,266.48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85,388.79元,合计11,628,655.27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2017年决算收入9,748,044.47元,决算支出10,743,266.48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10,743,266.48元,项目支出决算0元,合计:10,743,266.48元。2016年决算收入10,884,036.88元,决算支出8,958,891.30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8,958,891.30元,项目支出决算0元,合计:8,958,891.30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1,784,375.18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84,375.18元,原因一是2016年车辆保有量3辆,2017年车辆保有量5辆,向车改办借2辆车维修使用。二是因为2017年召开了两次人代会,费用相应增加。原因三是因为2017年对新当选的县镇代表进行了培训。项目支出增加0元。

(三)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7财政拨款收入9,748,044.47元,其中,行政运行7,628,644.47元,占总收入的78.26%;人大会议1,0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46%;代表工作999,400.00元,占总收入的10.2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2%。

(四)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43,266.48元,其中,行政运行7,334,766.48,占总支出的68.27%;人大会议1,056,539.00元,占总支出的9.83%;代表工作1,624,868.00元,占总支出的15.12%;其他人大事务支出727,093.00元,占总支出的6.77%。

(五)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48,044.47;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80,610.8元,合计11,628,655.27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43,266.48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85,388.79元,合计11,628,655.27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748,044.47元,其中:行政运行7,628,644.47元,人大会议1,020,000.00元,代表工作999,400.0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0,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43,266.48元,其中行政运行7,334,766.48元,人大会议1,056,539.00元,代表工作1,624,868.0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727,093.00元。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工资福利支出4,814,832.4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3,280.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60,693.2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4,460.00元人员经费7,775,525.68元,公用经费2,967,740.80元。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说明:

1、2017年因公出国(境)0人,费用0元。

2、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元,上年同期0元。

3、2017年公务接待费17,479.00元,按照中央、省、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比上年决算下降15.62%,本年度公务接待50批次,450人次。

4、2017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0,385.20元,比上年决算上升242.19%,2016年车辆保有量3辆2017年车辆保有量5,向车改办借2辆车维修使用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项目支出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17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4,000元,按照28人,每人8000预算

(二)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0元

(三)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5,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初资产总额3,759,260.19元,其中:流动资产1,993,854.16元,固定资产1,765,406.03元。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专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元。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六、安龙县(部门名称)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表一.安龙县(部门名称)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安龙县(部门名称)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安龙县(部门名称)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安龙县(部门名称)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安龙县(部门名称)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附表六.安龙县(部门名称)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安龙县(部门名称)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

附表八.安龙县(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明细表

附表九.安龙县(部门名称)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安龙县(部门)2017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十一.安龙县(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安龙县人大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使用表格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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