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人大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是安龙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州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工作部门局长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州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七委一办一中心。即:财经委、法工委、农经委、选联委、环资委、民宗侨委、教科文卫委、办公室、代表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7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实有人数27名,退休人员36名,遗属人员3名。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总为:10,370,791.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85,402.92元,占总收入的91.46%;上年结余收入885,388.79元,占总收入的8.54%。
2018年预算总支出为:10,370,791.71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部门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收入10,370,791.71元,预算总支出10,370,791.71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870,791.71元,项目支出预算1,500,000元,合计:10,370,791.71元。2017年预算收入12,375,582.80元,2017年预算支出12,375,582.80元,均为基本支出预算。2018年比2017年预算减少2,004,791.09元。
(三)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收入10,370,791.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85,402.92元,上年结余收入885,388.79元。在财政拨款收入中:行政运行7,126,432.68元,占预算拨款收入的75.13%;人大会议150,000元,占预算总收入预算拨款收入的1.58%;代表工作2,169,400元,占预算拨款收入的22.87%;社会保障缴费39,570.24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0.42%;预算均比2017年减少。
(四)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支出10,370,791.71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31,221.47元,社会保障缴费39,570.24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基本支出预算8,870,791.71元,项目支出预算1,500,000元。基本支出预算中,行政运行7,711,033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4.35%;人大会议150,00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45%;代表工作669,40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4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0,788.79元,占预算总支出的2.9%;社会保障缴费39,570.24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38%。项目支出预算中,代表工作1,500,00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4.16%。
(五)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85,402.9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85,388.79元。
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31,221.47元,社会保障缴费39,570.24元。
(六)财政拨款收支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85,402.9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85,388.79元;2017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94,97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80,610.80元。2018年预算拨款收入比2017年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009,569.08元,原因一是离退休干部工资统筹内部分由人社局发放,预算不列入人大,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未批复。
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31,221.47元,社会保障缴费39,570.24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870,791.71元,项目支出预算1,500,000元,合计10,370,791.71元。2017年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75,582.80元,均为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比2017年预算支出减少2,004,791.09元,原因一是离退休干部工资统筹内部分由人社局发放,预算不列入人大,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未批复。2018年有项目支出是因为把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500,000元列入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总为:10,370,791.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85,402.92元,占总收入的91.46%;上年结余收入885,388.79元,占总收入的8.54%。
按功能分类:在财政拨款收入9,485,402.92中,行政运行7,126,432.68元,占预算拨款收入的75.13%;人大会议150,000元,占预算总收入预算拨款收入的1.58%;代表工作2,169,400元,占预算拨款收入的22.87%;社会保障缴费39,570.24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0.42%。
2018年预算总支出10,370,791.71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31,221.47元,社会保障缴费39,570.24元。
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基本支出预算8,870,791.71元,项目支出预算1,500,000元。基本支出预算中,人员经费7,052,139,其中行政运行7,012,569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7.62%;社会保障缴费39,570.24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38%;公用经费1,818,653,其中行政运行698,464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45%;人大会议150,00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45%;代表工作669,40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4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0,788.79元,占预算总支出的2.9%。项目支出预算中,代表工作1,500,00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4.16%。
(八)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0元,上年同期0元。
2.本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元,上年同期0元。
3.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0,000.0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100,000元,增加66.67%。占预算总支出的2.41%。2017年底车辆保有量为5辆,2018年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5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0元。保险费、燃料费、维护维修费、过路费等等,每辆车控制在:车/年50000元预算内。
4.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00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10,000元,下降25.00%。占预算总支出的0.29%。按照中央、省、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2018年预算安排3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17,479元,预算多安排1万余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在2018年预算支出中,有1,500,000元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属于项目支出,这是用于解决人大代表提的建议中不能列入发改、交通、教育、农业等政府部门预算的金额为5万以内的项目。资金的使用根据《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18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4,000元,按照每人每年8000元预算。
(二)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为一般公务用车5辆。
2018年初资产总额2,575,310.43元。其中:流动资产994,505.39元;固定资产1,580,805.04元。。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专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不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六、2018年预算公开格式
附表一:安龙县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安龙县(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安龙县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安龙县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安龙县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附表六:安龙县人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安龙县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表八:安龙县人大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附表九:安龙县人大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十:安龙县人大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十一:安龙县人大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