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安龙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安龙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分类)
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支出明细表
2019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一部分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是安龙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州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工作部门局长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州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七委一办一中心。即:财经委、法工委、农经委、选联委、环资委、民宗侨委、教科文卫委、办公室、代表服务中心。其中代表服务中心为事业编制内设机构。
部门人员构成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7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实有人数24名,退休人员38名,遗属人员4名。
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19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089.5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78.45万元、支出共计1168.0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08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9.58万元,占总收入的93.28%;上年结余收入78.45万元,占总收入的6.72%。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支出共计116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04万元,占总支出的72.18%;项目支出325.00万元,占总支出的27.82%。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089.58万元,比上年增加141.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根据省州人大要求在全县各镇街道建设代表联络站,预算125万,二是根据州人大要求安装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设备预算50万。支出共计1168.0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根据省州人大要求在全县各镇街道建设代表联络站,预算125万,二是根据州人大要求安装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设备预算50万。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089.5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78.21万元、支出共计1167.7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08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5.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2.25%;社会保障缴费拨款47.51万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4.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拨款9.96万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0.91%;住房保障拨款26.94万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2.47%。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005.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2.25%;其中行政运行550.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0.50%;人大会议81.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51%;人大监督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59%;代表工作323.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9.66%;
2、社会保障缴费拨款47.51万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4.3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拨款9.96万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0.91%;
4、住房保障拨款26.94万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2.47%。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16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79万元,占总支出的72.17%;项目支出325万元,占总支出的27.83%。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083.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77%;其中行政运行56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8.66%;人大会议105.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9%;人大监督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8%;代表工作350.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99%;
2、社会保障缴费拨款47.51万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4.0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拨款9.96万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0.85%;
4、住房保障拨款26.94万元,占预算预算拨款收入2.31%。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089.58万元,比上年增加141.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根据省州人大要求在全县各镇街道建设代表联络站,预算125万,二是根据州人大要求安装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设备预算50万。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167.79万元,比上年增加134.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根据省州人大要求在全县各镇街道建设代表联络站,预算125万,二是根据州人大要求安装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设备预算50万。
三、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20.5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组团预算数为0,人次为0,费用为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预计接待20次500人,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人数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规定接待;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公务车购置费用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脱贫攻坚已经验收,用车减少。
四、2019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325万元。其中: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50万元;代表联络站建设经费125万,预算联网监督建设经费50万。
五、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2019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2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4人。
七、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初资产总额245.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33万元,固定资产159.80万元。
八、2019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陈芳 电话:18585490009
安龙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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