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1、信访局概况
2、部门主要职能
3、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4、部门人员构成
5、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信访局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6、2021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8、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9、2021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0、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1、2021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2、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3、2021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5、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信访局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附表一: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附表六: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表八: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附表九: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十: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十一:安龙县信访局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宣传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按程序反映问题。
(三)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导信访事项的解决,对群众信访问题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四)承担县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批示重要信访事项的转办、督办、审核、上报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分析社情民意和信访形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七)总结、宣传、推广全县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推动群众工作、信访工和不断深入开展。
(八)指导全县群众工作、信访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信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县信访局包含行政单位:县信访局办公室、人民建议征集和效能监察室、交流谈心室;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属于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三、部门人员构成:安龙县信访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在职5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1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下属事业单位信访信息处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在职5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退休人员3名。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信访局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1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99.5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共计199.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9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支出共计19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99.51万元,比上年增加13.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工作业务量增加及人员工资等增加。支出共计199.51万元,比上年增加13.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工作业务量增加及人员工资等增加。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99.5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共计199.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9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66.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3.2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6.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22%;
3、卫生健康支出安排4.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38%;
4、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2.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16%。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9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66.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3.2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6.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22%;
3、卫生健康支出安排4.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38%;
4、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2.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16%。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99.51万元,比上年增加13.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工作业务量增加及人员工资等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99.51万元,比上年增加13.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工作业务量增加及人员工资等增加。
三、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预计团组数及人数增加(减少)情况;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增多,上级检查力度加大;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信访事务增多,上级检查力度加大。
四、2021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0万元。其中:信访工作经费0万元。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2021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加2.78%。主要原因是人员比去年增加1人。
七、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初资产总额10.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5万元,固定资产6.91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八、2021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李青青 电话:5211076
安龙县信访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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