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龙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单位名称)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单位名称)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单位名称)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十、十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十二、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十三、2024年州级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安龙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安龙县应急管理局为安龙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1)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2)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3)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安龙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按要求牵头建立与国家和省、州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政府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人武部民兵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指导县内各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8)按规定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10)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协调县发展改革局按需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承担县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11)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县内各镇(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3)依法组织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14)拟订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规划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16)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的决策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和应急救援。(17)结合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推进全县应急管理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1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安龙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法律顾问室)、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物资保障股)、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股(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县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安委办工作股。县应急局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不含兼职);股级职数6名。
安龙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执法机构为安龙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执法大队内设机构有:综合股、安全生产执法股、应急管理执法股。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20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领导职务职数: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股级),内设机构股级职数3名。
安龙县应急管理局内设应急综合保障中心(安龙县应急救援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岗位8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领导职务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5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安龙县应急管理局全局核定总编制数是46人,现在编在岗人数有30人,退休干部有7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安龙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1798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16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万元,占总支出的27.36%;项目支出1306万元,占总支出的72.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基本支出59万元,占总支出的3.28%;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基本支出27万元,占总支出的1.50%;住房保障支出科目基本支出37万元,占总支出的2.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基本支出369万元,占总支出的20.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项目支出1306万元,占总支出的72.64%。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共计1798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6万;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1万。支出共计1798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6万;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1万。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7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8%;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16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16%。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6万;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1万。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36%;项目支出1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64%。。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3.28%;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2.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1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93.16%。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6万;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1万。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492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3.50%;公用经费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6.50%。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7.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61%。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安委办设在县应急局,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考核督查和综合监管工作,国家、省、州、各级各部分到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应急局统一安排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25批次、125人,人数增加50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上年增加2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单位报废一辆公务用车,按公务车编制需要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查频率增加,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跟上年一样。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单位名称)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13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项目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8%;安龙县矿山救护小队运行保障资金项目2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85%;应急抢险装备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1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66%;应急救援队人员经费项目76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8.88%;应急救援队经费项目1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19%;防灾减灾工作相关专项资金项目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8%;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项目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3%;安龙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项目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77%;政策性农房保险县级财政承担保费专项资金(县级衔接资金)项目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91%;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5%。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福利费及工会经费较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初资产总额433.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4万元,固定资产297.24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306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0个,涉及财政资金1306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
目标1:充分调动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县安委会办公室,需要组织考核组对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每个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各部门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完成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
目标2: 增强民众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防灾减灾群众参与度,大大提升民众抗风险防范能力。
目标3:全面提升民众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森林防火、防灾减灾防范意识,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目标4:杜绝、减少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火事故发生,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目标5:通过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及企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加强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杨韬粉 电话:0859-5218508
安龙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0日
安龙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