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安龙县财政局龙山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安龙县财政局龙山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安龙县财政局龙山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组织财源建设;组织协调乡镇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
(二)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组织制订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参与上级安排乡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分配;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负责或协助各项涉农补贴补助政策的落实;负责或协助各项民生财政政策的落实;负责或协助相关资金管理。
(四)负责乡镇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监督管理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资金;参与监督管理由上级管理但在乡镇区域内实施的专项资金;组织对公益项目的检查;负责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资产资源性收入等征收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五)参与制订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运用财税政策工具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负责财税政策咨询辅导,指导单位申报政策扶持项目资金;组织或协调财政扶持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负责调查统计乡镇区域内公共产品供需情况,向乡镇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上级财政部门提供决策建议。
(六)负责监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协助监督管理乡镇范围内的会计工作;负责组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会计培训、财务辅导。
(七)监督管理乡镇资产;监督管理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
(八)承担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0个处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龙县财政局龙山分局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05.8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7.5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4万元,占98%,其他收入:2.08万元,占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2万元,占99.9%,其他支出:0.1,占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5.82万元。2020年度相比,减少17.5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5万元,降低14 %。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87.44万元,占实际支出的84%,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万元,占实际支出11%;资本性支出4.37万元,占总支出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7万元、津贴补贴21.08万元、离退休费3.28万元、绩效工资4.4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6.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2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万元、 住房公积金11.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万元。
公用经费1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万元、水电费0.44万元、差旅费0.87万元、邮电费0.5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劳务费1.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相关支出数据要零报告)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5万元,比上年减少1.03万元,降低90%,减少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用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元,占91%,比上年增加减少1.03万元,降低200.2%,减少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9%,比上年减少0.067万元,降低67%,减少原因是今年接待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相关支出数据要零报告)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 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万元,增长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XX科目(类)XX科目(款)XX科目(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
2.XX科目(类)XX科目(款)XX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相关支出数据要零报告)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相关数据要零报告)
安龙县财政局龙山分局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是 。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非行政和参公单位无该项目)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相关数据要零报告)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相关数据要零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辆,其中,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车 );单位价值19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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