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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决算安排说明

一、2018年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四、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2018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收支明细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分类)

七、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

八、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支出明细表

九、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十一、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一部分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储备和紧急调度。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县级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价格政策执行;参与拟订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管理价格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国家、省、州以及县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外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核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重点项目管理,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抓好区域经济调节。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做好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县内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参与国内区域合作;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8)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约能源综合协调和污染减排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11)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12)负责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拟订对外经济协作的规划、计划,协调与对口帮扶城市及县外经济合作有关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并督促检查。建立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库,提出全县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发布对外招商引资信息,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13)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4)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1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价格法规和政策,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目标。

(16)研究制定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目标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州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建立并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年审制度;统筹协调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17)负责全县价格预测、监测和监审;调查分析县内外和国际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发布价格公告;指导协调行业价格,开展价格信息、价格调查服务。

(18)组织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价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商品物价监督检查等群众性监督活动。

(19)负责县际、部门、行业间的价格衔接,指导、监督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及企业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争议。

(20)监督管理价格评估和执业人员等工作。

(21)负责全社会公共节能工作。

(2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部门、州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属于行政单位包含投资促进局、节能减排大队、价格监督检查局以及价格认证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为30人,离退休人数为12人。

第二部分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决算安排说明

一、2018年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2377.9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265.25万元、支出共计2180.5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62.63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237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7.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等均为0万元。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支出共计218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74万元,占总支出的39.75%;项目支出1313.81万元,占总支出的60.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等均为0万元。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2377.93万元,比上年增加121.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加重,项目比上年增多等。支出共计2180.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1.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加重,项目比上年增多等。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2377.9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265.25万元、支出共计2180.5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62.63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237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2377.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895.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7.61%;

2、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安排24.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3%;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02.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49%;

4、其他扶贫支出安排131.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51%;

5、其他农林水支出安排80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3.64%;

6、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安排19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99%;

7、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5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10%;

8、其他气象事务支出安排6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52%;

9、其他支出安排25.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5%;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18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43万元,,占总支出的39.75%;项目支出1313.81万元,占总支出的60.25%。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发展与改革事务安排866.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75%;

2、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安排903.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4.35%;

3、其他扶贫支出安排131.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01%;

4、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安排12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0%;

5、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5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9%;

6、其他气象事务支出安排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3%;

7、其他支出安排19.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89%;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2377.93万元,比上年增加121.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加重,项目比上年增多等。支出共计2180.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1.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任务加重,项目比上年增多等。

三、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25.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预计团组数及人数增加(减少)情况;公务接待费13.93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3万元,比上年减少0.3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四、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1313.81万元。其中:

1、发展与改革事务安排11.30万元;

2、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安排903.50万元;

3、其他扶贫支出安排131.00万元;

4、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安排120.00万元;

5、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50.00万元;

6、其他气象事务支出安排90万元;

7、其他支出安排19.30万元。

五、2018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决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决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决算0万元。

六、2018年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66.74万元,比上年减少1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七、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8年初资产总额1595.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5.25万元,固定资产330.25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八、2018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XX个,涉及财政资金XXX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决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决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决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决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决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决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决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决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胡诗兰         电话:13885969898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8日

第三部分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附件)(见电子附表)

附表一: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收支明细表;

附表六: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

附表八:安龙县(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明细表;

附表九:安龙县(部门名称)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安龙县(部门)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十一:安龙县(部门)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正式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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