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龙县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储备和紧急调度。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县级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价格政策执行;参与拟订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管理价格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国家、省、州以及县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外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核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重点项目管理,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抓好区域经济调节。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做好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县内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参与国内区域合作;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8)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约能源综合协调和污染减排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11)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12)负责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拟订对外经济协作的规划、计划,协调与对口帮扶城市及县外经济合作有关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并督促检查。建立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库,提出全县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发布对外招商引资信息,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13)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4)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1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价格法规和政策,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目标。
(16)研究制定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目标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州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建立并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年审制度;统筹协调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17)负责全县价格预测、监测和监审;调查分析县内外和国际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发布价格公告;指导协调行业价格,开展价格信息、价格调查服务。
(18)组织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价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商品物价监督检查等群众性监督活动。
(19)负责县际、部门、行业间的价格衔接,指导、监督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及企业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争议。
(20)监督管理价格评估和执业人员等工作。
(21)负责全社会公共节能工作。
(2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部门、州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属于行政单位包含投资促进局、节能减排大队、价格监督检查局以及价格认证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为28 人,离退休人数为13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为4595785.20元、预算总支出为4564887.00元,年初结转结余金额为4595785.00元、年未结转结余金额为0元。
(二)部门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64887.00元,项目支出预算0元,合计:4564887.00元。2017年预算收支51538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153893.00元,项目支出预算0元,合计:5153893.00元。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589006.00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9006.00元,原因是厉行节约,相关费用减少,项目支出增加0元,原因是两年都没有项目支出。
(三)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收入财政拨款4564887.00元,占总收入的100%。
(四)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4595785 .00元,占总支出的100%。
(五)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2018年预算总收入为4595785.20元、预算总支出为4564887.00元,年初结转结余金额为4595785.00元、年未结转结余金额为0元。
(六)财政拨款收支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64887.00元,项目支出预算0元,合计:4564887.00元。2017年预算收支51538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153893.00元,项目支出预算0元,合计:5153893.00元。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589006.00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9006.00元,原因是厉行节约,相关费用减少,项目支出增加0元,原因是两年都没有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收入4564887.00元,支出4564887.00元,其中人员经费4,332,200 .00元,公用经费263,585 .00元,项目支出0元。
(八)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说明。“三公”经费预算总数46000.00元,较上年相比减少-76.67%;公务用车运行费18000.00元,较上年相比减少-86.15%;公务接待费28000.00元,较上年相比减少-76.67%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的开支。公开的“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预计团组数0次,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共计36批次、380人数。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中的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特别是属于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的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应予以说明。今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18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3,585 .00元,比上年增加31585.00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力度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力度加大。
(二)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8年初资产总额61533503.49元,其中:流动资产5541146.09元,固定资产3302523.12元,长期投资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44067386.75元。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专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元。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 2月12日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