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总的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防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1、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14个处室,下属15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8724.8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80.3万元,上升2.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安民警工资实行警务套改,工资总额上升。(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2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4.8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5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4.02万元,占85.47%;项目支出1300.93万元,占14.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8724.8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80.3万元,上升2.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安民警工资实行警务套改,工资总额上升。(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54.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7.8万元,降低2.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看守所工程主体支出部分减少,2018年已支付大部分,因此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基本支出7654.02万元,占85.47%;项目支出1300.93万元,占14.5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7741.28万元,支出决算为8954.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警务套改工作还未实行,增加预算经费。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3万元,比上年减少86.5万元,降低86%,减少原因是:2018年购置运兵车及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26万元,减少64%,减少原因是:2018年购置一批装备车及运兵车,车辆购置税等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994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XXXX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费、过路费、维修维护费等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XXX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万元,比2018年减少2167万元,降低65.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账务调整,误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列入机关运行经费,导致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偏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19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人:罗代勇 联系电话:0859-52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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