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目 录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公安机关总的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防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1)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0个。我局中央政法编制239个,实有在职干警219人,比上年减少是因为退休民警增加;退休人员77人。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0062.86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95.12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06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62.86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06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9.26 万元,占91.42%;项目支出863.6万元,占8.58%;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062.86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95.12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上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21年相比,增加95.12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8,620,931.6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5,456.22元,卫生健康支出3,239,190.57元,住房保障支出2,319,957.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3,088.0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6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99.26万元。
(一)人员经费5215.43万元。
(二)公用经费3983.83 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27 万元,支出决算为4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决算数较上年增加42.36万元,增长1083.38%,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3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27 万元,比上年增加42.36万元,增长1084.8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90万元,支出决算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决算数较上年增加42.18万元,增长1131.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7.47万元,购置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及保险、油料费支出。 2022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
2.公务接待费预算0.37万元,支出决算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04.48%,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7万元,主要是: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3.83万元,比上年增加412.50万元,增长11.5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了劳务人员工资,因劳务人员保险基数增加,导致经费较上年度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35.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执法办案: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联系人:罗代勇 电话:0859-5210136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