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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参与道路检查站的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营运车辆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负责城市出租车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预防和处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的行政处罚。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巡逻综合执法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和打击车匪路霸。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含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五小车辆牌证核发。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处罚交通肇事和交通违章驾驶人;指导驾驶人培训学校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施救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大队共设中队、所8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总人数20人。其中:在职15人(行政编制14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4人、遗属人员1名。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收支总预算额13288886.68元,年初结转结余金额、年末结转结余金额1529110.53元。

(二)部门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608886.68元,项目支出预算1680000.00元,合计:13288886.68元。由于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故2017年无预算。

(三)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总收入预算:13288886.68元。1、道路交通管理经费为13271022.52其中:(1、人员经费:11283217.68元、2、公用经费:325669元,3、业务经费:1680000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4.16元(其中: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8932.08元;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8932.08元。)

(四)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总支出预算:13288886.68元。其中:1.道路交通管理占总支出的100%。

(五)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年财政收入预算总数为13288886.68元,支出预算总数为13288886.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4.16元。

(六)财政拨款收支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608886.68元,项目支出预算1680000元,合计:13288886.68元。由于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故2017年无预算数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资金为13288886.68元,1.道路交通管理经费为13271022.52元其中:(1、人员经费:11265353.52元、2、公用经费:325669元,3、业务经费:1680000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4.16元(其中: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8932.08元;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8932.08元。)

(八)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说明。

(1)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上年同期0元。

(2)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上年同期0元。

(3)本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年末公务用车2辆,执勤用车15辆。

(4)本年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元,预计接待10批次,50人次,新增单位上年无预算数据。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道路交通管理业务经费支出168000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18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88886.68元,新增单位上年同期无数据。

(二)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2辆为岗亭移动前哨、2辆为电动执法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8年初资产总额13214008.54元,其中:流动资产1535217.1元,固定资产11675791.44元,长期投资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专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6000元。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六、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参照2018年预算公开格式

附表一:安龙县县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1.23)(1)(1).xls

附表二: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附表六: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表八: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附表九: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十: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十一:安龙县交警大队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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