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1、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2、部门主要职能
3、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4、部门人员构成
5、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预算安排说明
6、2020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8、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9、2020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0、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1、2020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2、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3、2020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5、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附表一: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附表六: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表八: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附表九: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十: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十一: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一部分 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参与道路检查站的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营运车辆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负责城市出租车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预防和处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的行政处罚。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巡逻综合执法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和打击车匪路霸。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含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五小车辆牌证核发。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处罚交通肇事和交通违章驾驶人;指导驾驶人培训学校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施救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大队共设中队、所8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总人数21人。其中:在职17人(行政编制15人、后勤服务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4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1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355.1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7.3万元、支出共计1355.1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3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35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5.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支出共计135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17万元,占总支出的79.26%;项目支出281万元,占总支出的20.74%。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355.17万元,比上年减少593.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智能交通经费、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500万元。支出共计1355.17万元,比上年减少593.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智能交通经费、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50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355.1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7.3万元、支出共计1355.1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3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35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5.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安排1300.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5.9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0.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26%;
3、卫生健康支出安排8.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62%;
4、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5.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17%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35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17万元,占总支出的79.26%;项目支出281万元,占总支出的20.74%。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安排1300.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5.9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0.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26%;
3、卫生健康支出安排8.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62%;
4、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5.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17%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355.17万元,比上年减少593.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智能交通经费、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500万元。支出共计1355.17万元,比上年减少593.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智能交通经费、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500万元。
三、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68万元,比上年增加7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同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0批次、人数0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比上年增加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年末公务用车3辆,执勤用车16辆,考试用车2辆,上年三公经费数据未包含项目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2021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281万元。其中:安龙县交警队2021年城市智能交通管理设备网费及电费120万元、安龙县交警队2021年工作经费80万元,协警人员公用经费81万元。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2021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警察每人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
七、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初资产总额997.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33万元,固定资产943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八、2021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281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罗人铭 电话:18685972215
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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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报表.xlsx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