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安排说明
2022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2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参与道路检查站的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营运车辆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负责城市出租车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预防和处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的行政处罚。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巡逻综合执法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和打击车匪路霸。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含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五小车辆牌证核发。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处罚交通肇事和交通违章驾驶人;指导驾驶人培训学校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施救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大队共设中队、所8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总人数21人。其中:在职16人(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4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2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6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1663.6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科目159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4.6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6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6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77万元,占总支出的30.88%;项目支出1149.86万元,占总支出的69.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行政运行科目441.77万元,占总支出的26.5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1.56万元,占总支出的1.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10.78万元,占总支出的0.6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0.54万元,占总支出的0.0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9.42万元,占总支出的0.56%,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5.08万元,占总支出的0.3%,财住房公积金科目24.62万元,占总支出的1.4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143.66万元,占总支出的8.64%,执法办案科目1006.2万元,占总支出的60.48%。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663.6万元,比上年增加308.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业务费增加、智能交通电费及网费增加。支出共计1663.6万元,比上年增加308.43万元。增加执法办案业务费增加、智能交通电费及网费增加。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6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663.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科目159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5.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2.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8%;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87%;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4.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8%。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增加308.43万元,主要原因:执法办案业务费增加、智能交通电费及网费增加。
三、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6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88%;项目支出114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12%。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行政运行科目44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26.5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1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6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0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56%,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3%,财住房公积金科目2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4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14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64%,执法办案科目10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60.48%。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2021年相比,增加308.43万元,主要原因:执法办案业务费增加、智能交通电费及网费增加。
四、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513.77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43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84.02%;公用经费8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15.98%。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2.1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3.89%;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支出69.5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6.11%。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2.09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2021年相比,减少560.4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基本支出含辅警工资,本年辅警工资纳入项目支出。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5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六、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1149.86万元。其中:安龙县交警队2022年城市智能交通管理设备网费及电费项目7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09%;安龙县交警队2022年工作经费项目6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65%;协警人员公用经费项目85.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41%;安龙大道与荷都大道十字路口渠化建设与标线施画项目68.7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7%;协勤人员工资与五险项目7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8.36%;城市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建设项目74.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52%。
二、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万元,比上年增加4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增加。
四、2022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初资产总额818.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34万元,固定资产764.85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663.6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1149.86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保障职工薪酬待遇,确保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资得到有序推进,全力压事故,保安全、保通畅,挽救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张高娅 电话:18685968825
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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