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龙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安龙县公安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安龙县公安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安龙县公安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十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4年州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安龙县公安局概况
公安机关总的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防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1、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安龙县公安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看守所、拘留所及8个派出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我局中央政法编制239个,实有在职干警207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下属单位中交警大队为独立核算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未包含交警大队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安龙县公安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2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12188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行政运行9676.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53万元,执法办案248.5万元,其他安全支出1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2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2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2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8.67万元,占总支出的84.7%;项目支出1869.03万元,占总支出的1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行政运行9676.4万元,占总支出的79.3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53万元,占总支出的8.9%,执法办案248.5万元,占总支出的2%,其他安全支出170万元,占总支出的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59万元,占总支出的4.07%,其他社会保障支出8.12万元,占总支出的0.07%,卫生健康支出226.91万元,占总支出的1.86%,住房保障支出284.23万元,占总支出的2.33%,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2188万元,比上年减少9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1人,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削减10%,项目经费预算减少。支出共计12188万元,比上年减少9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1人,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削减10%,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2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218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67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3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执法办案24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其他安全支出1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07%,其他社会保障支出8.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7%,卫生健康支出226.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6%,住房保障支出284.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3%,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95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21人,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削减10%,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2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7%;项目支出186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行政运行96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的79.3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的8.9%,执法办案2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的2%,其他安全支出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的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的4.07%,其他社会保障支出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的0.07%,卫生健康支出22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的1.86%,住房保障支出28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的2.33%,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95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21人,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削减10%,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0318.67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942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1.38%;公用经费8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62%。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0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3.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6.6%。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1万元,占公用经费的61.96%;资本性支出4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4.5%。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230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涉及晋级晋档人数较多。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40批次500人;无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保有量多少47辆,比上年增加0。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安龙县公安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1869.03万元。其中:武警安龙中队日常经费25万元,安龙县公安局2023年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孀医药费困难补助0.6万元,武警安龙中队水电费10万元,辅警公用经费329.4万元,公安局辅警工资及五险4018.68万元,公安局警务助理工资及五险1095.24万元,安龙县交通智能卡口建设项目经费450万元,天网工程经费100万元,雪亮工程经费100万元,看守所建设项目及附属(武警用房)工程进度款(含智慧监管、智慧磐石建设项目和前期工作费及搬家采购费等)50万元,安龙县公安局城市智能交通综合管理项目经费200万元,公安通信系统及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网络服务费50万元,安龙县公安局洒雨、德卧派出所办公用房工程及附属工程经费35.53万元,特巡警营房建设经费100万元,天网电费60万元,禁毒工作专项资金38.5万元,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经费30万元,强制隔离戒毒收戒人员戒毒经费40万元,送押人员体检费20万元,反恐防恐工作经费20万元,安龙县公安局*费10万元,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经费30万元,在押人员伙食专项资金140万元,拘押场所管理专项资金30万元。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X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9.3万元,比上年减少53.14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削减10%。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4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纳入安龙县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869.03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4个,涉及财政资金1869.03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
1、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罗代勇 电话:18748960215
安龙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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