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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9号),分解下达到安龙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的补助资金为944.88万元,其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918万元,地质灾害巡察公益岗位补助费用26.88万元。资金下达后我局就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需要搬迁的群众进行了搬迁和资金兑现工作,截至20211231日止,已完成了部分避险农户搬迁工作。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我局共支付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专户,统一由县财政和我局共同审核把关,杜绝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

()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应完成地质灾害项目避险搬迁资金投资944.88万元,但群众搬迁进度非常缓慢,再加上资金到位时间晚(20218月份才上财政平台),导致全年才支付避险搬迁资金54万元,完成项目总投资的7%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数量指标应完成避险搬迁人数大于或等于153人,搬迁后撤销地质灾害处数大于或等于3处,但实际数量指标才完成避险搬迁22人,搬迁后撤销地质灾害处数0处,其余指标均未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主要是:1、资金到位时间较晚;2、群众搬迁速度慢,导致项目整体推进进度放缓。下一步的改进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大力宣传和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加快群众搬迁力度;快速审核拨付资料,加快对避险搬迁项目资金的拨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因项目未完成,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表:安龙县自然资源局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自然资源局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doc.xlsx


安龙县自然资源局

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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