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附表一: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附表六: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表八: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附表九: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十: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十一: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一部分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指示,结合安龙林业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林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组织林业生产建设的总体布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推广、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林业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
导性计划,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调查统计,监测并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动态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等林业证件的管理和审核发放工作;按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原则和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验加工;负责指导、审核、监督全县森林采伐作业设计、采伐迹地更新和才发作业质量;负责森林病虫害及有害生物防治;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及合理利用,协调跨乡、镇的林权、林界纠纷。负责全县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和扑火队伍技能演练,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及其它相关事务;协助县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修订森林防火预案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制定其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有关法规,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猎捕、驯养、繁殖、经加工等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维护林区治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规定等相关的标准规定,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等的合理利用。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调控政策,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和预算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和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生态建设补偿着急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管理全县林业产业工作。编制林业产业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协调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加工、林产化工、森林资源和森林旅游的开发利用。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建设、林业产业等相关项目,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利用。负责林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审核、推荐和聘用;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工作,负责乡镇林业站技术、业务培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2021年安龙县林业局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比上年增加0个,增长0%。2021年年初总人数为52人(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其中:在职36人,离1人,退休15人。
三、部门人员构成:2021年本单位总编制人数:61人;在职实有人数36人,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1人、离退休人员1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安龙县林业局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1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898.26475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共计898.26475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898.264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8.2647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支出共计898.264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174756万元,占总支出的70.93%;项目支出261.09万元,占总支出的29%。。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898.264756万元,比上年减少263.1637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减少。支出共计898.264756万元,比上年减少263.1637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898.26475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共计898.26175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898.264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8.2647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32.6742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4.77%。
2、农林水支出安排765.5905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5.23%。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98.264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174756万元,占总支出的71%;项目支出261.09万元,占总支出的29%。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32.6742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77%。
2、农林水支出安排765.5905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23%。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898.264756万元,比上年减少263.1637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收入减少是。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98.264756万元,比上年减少263.1637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三、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四、2021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261.09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143.09万元;执法与监督项目18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80万元;森林管护项目20万元。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2021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万元,比上年减少10.05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人员权属变动。。
七、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初资产总额2,215.2850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0.648153万元,固定资产174.636892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八、2021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4个,涉及财政资金261.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度县级财政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3.09万元。
“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资金18万元。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资金80万元。
安龙县自然保护地2021年管护费2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简凤华 电话:1388594800
安龙县林业局
2021年4月20日
附:
附件3:安龙县本级2021年部门预决算公开相关表格编制说明.pdf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