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安龙县林业局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安龙县林业局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2023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安龙县林业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3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安龙县林业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分类)
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3年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安龙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发规及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并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及其登记、发证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审批办理林地征用、占用和临时占用手续。
(四)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执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年度利用限额。指导森林和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核、审批等申报工作。
(五)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执行相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六)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执行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扑火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八)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九)拟订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林业科研、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林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专业人才培训和林业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十)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和县人民政府指定履行相关职责。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2023年安龙县林业局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比上年增加0个,增长0%。
三、部门人员构成:2023年年初总编制人数为45人,在职40人(其中:事业人员35人,行政人员5人)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安龙县林业局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3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万元,占总支出的60.12%;项目支出469万元,占总支出的39.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44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6.89%;卫生健康支出36.328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3.09%;节能环保支出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42%;农林水支出911.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77.52%;住房保障支出48.330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4.12%。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176万元,比上年增加3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人增加,项目收入增加。支出共计1176万元,比上年增加3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3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人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三、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项目支出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44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6.89%;卫生健康支出36.328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3.09%;节能环保支出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42%;农林水支出911.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77.52%;住房保障支出48.330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4.12%。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31.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四、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708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93.79%;公用经费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6.21%。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4.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5.57%。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5.868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3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六、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安龙县林业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468.67万元。其中:1、安龙县“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办案经费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2、安龙现古树名木大树保护专项资金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3、林长制专项资金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4、2023年度县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43.0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53%;5、安龙县2023年义务植树活动专项资金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64%;6、森林防火专项经费9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9.21%;7、安龙县有害生物防治监测专项资金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4%;8、2023年度中央政策性(公益林、商品林)专项资金58.5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5%;9、2023年度69名生态护林员(省级)劳务补助专项资金6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72%;10、仙鹤坪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管护费专项资金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4%。
二、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23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公用经费增加。
四、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初资产总额7987.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15.28万元,固定资产171.74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176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0个,涉及财政资金468.67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做好林业生产发展服务工作,搞好林业产业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简凤华 电话:13885948008
安龙县林业局
2023年3月10日
安财预〔2023〕1号 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pdf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