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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概况

(一)主要职能:管理和处理少数民族民族事务宗教事务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股、宗教管理服务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70.4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79.29万元,降低46.3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是因为缩支行政经费及乡镇条件渐少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59万元,占100%。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1万元,占23.14%;项目支出504.51万元,占76.86%。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444.5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95.48万元,降低52.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是因为缩支行政经费及乡镇条件渐少固项目支出减少。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6.15万元,降低28.0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是因为缩支行政经费及乡镇条件渐少固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 596.30万元,占90.84%;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支出 50万元,占7.6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类)支出 10.12万元,占1.54%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17.75万元,支出决算为656.42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追加专项补助资金的指标增加,故决算数较大。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民族事务科目(款)。当年预算为296.73万元,支出决算为596.3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追加专项补助资金的指标增加,故决算数较大。

(2)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扶贫科目(款)其他扶贫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上级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的指标增加,没做预算数据,故决算数较大。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类)商业流通事务科目(款) 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上级拨付的补助资金的指标增加,没做预算数据,故决算数较大。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9.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 万元,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下乡频繁,车辆多次维修,故车辆维护费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74万元,比上年减少3.39万元,降低47.54%,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因上年长期在乡镇扶贫,故运行维护费较今年较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占33.16%,比上年减少3.73万元,减少75.05%,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因上年长期在乡镇扶贫,故运行维护费较今年较多;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占66.84%,比上年增加0.33万元,增长15.27%,增加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及维修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具体是:接待费用。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主要是:日常公务接待。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1万元,比2018年增加7.04万元,增加3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4.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或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5分。


项目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或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三: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或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8分。

(3)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部门可进行适当简化后同步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 民族工作专项(项):指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 其他 宗教事务(项):指反映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  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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