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农业、畜牧水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种植业、畜牧水产业、农业机械、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县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7、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开展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10、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并实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1、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业纠纷,维护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13、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污染源治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协调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
15、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 3 个股室,下属13 个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13 个事业单位决算。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收入总计14680.0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7272.02万元,增加98.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2019年度收支决算支出总计8710.0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增加2710.68万元,增加31.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68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61.92万元,占94.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818.13万元,占5.57%。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1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36万元,占24.36%;项目支出6588.65万元,占75.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总计13861.9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7679.81万元,增加55.4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支出总计7998.2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830.56万元,增加35.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8.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30.56万元,增加35.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75.64 万元,占0.94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77万元,占0.16%;
(3)农林水支出 7690.71万元,占96.15 %;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万元,占0.62 %;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0万元,占0.62 %;
(6 )粮油物资储务支出119.14万元,占1.5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001.67万元,支出决算为8710.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35.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投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投入。
(3)农林水支出。当年预算为2001.67万元,支出决算为8402.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19.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投入增加。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信息等出投入增加。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投入增加。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投入增加。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4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交通车辆陈旧、老化故公务用车油料费、修理费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50万元,比上年7.75万元,同比上升229%,上升原因是:交通车辆陈旧、老化故公务用车油料费、修理费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5万元,占81.37%,比上年增加19.89万元,增长2312.79%,增加原因是:交通车辆陈旧、老化故公务用车油料费、修理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5万元,占%,比下降2.14万元,下降31.06%,下降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检查油料费、修理费、过路费、保险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3)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具体是:上级单位检查项目工作接待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75万元,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项目工作接待费。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76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75万元,比2018年增加185.16万元,上升98.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检查增多即办公费、差旅费、业务费增多,交通车辆陈旧、老化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未实施预算项目,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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