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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

(二)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扶贫开发计划。

(三)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定中央、省、州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上报审核审批、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四)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县外、境外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中央、省、州、县各单位及驻县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

(五)负责特殊困难地区的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连片开发工作,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六)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的资格上报、引进和扶贫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和生态建设工作。

(七)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八)负责协调、指导全县重点乡镇、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九)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

(十)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县人民政府指定履行相关职责。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职责调整。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乡村振兴局。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综合股1个股室,下属1个安龙县乡村振兴产业促进中心(非独立核算机构)。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1安龙县乡村振兴产业促进中心决算。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878.2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7,946.49万元,降低90.05%。主要原因是:2020年东西部协作资金由浙江省慈溪市划入我局后,由相关单位申报项目到我局研究后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将资金划出;2021年,调整广东省惠州市仲凯高新区帮扶我县后,仲凯高新区将帮扶资金直接划入我县国库,由国库集中支付,致使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数有所减少。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5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9.32万元,占95.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34.96万元,占4.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7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01万元,占49.53%;项目支出443.22万元,占50.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28.3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651.69万元,降低69.4%。主要原因是:县级匹配衔接资金减少,压缩乡村振兴指挥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27%。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5.82万元,降低51.9%。主要原因是:县级匹配衔接资金减少,压缩乡村振兴指挥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8万元,占3.81%;卫生健康支出7.95万元,占1.09%;农林水支出672.75万元,占92.37%;住房保障支出19.84万元,占2.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719.32万元,支出决算为728.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9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8.2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作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5.94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它农业农村支出(项):当年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9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344.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4.4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当年预算为12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它扶贫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9.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46万元、津贴补贴73.21万元资金16.39万元、绩效工资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6万元、住房公积金19.85万元、退休费4.58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2.43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万元等;

公用经费12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56万元印刷费5.74万元电费7.77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差旅费17.01万元、租赁费1.5万元、会议费0.86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5.86万元、劳务费8.02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82万元,比上年增加5.12万元,增长108.91%,增加原因是:省、州领导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频率、县局到省州对接工作、镇街道到县对接工作频率增加等导致我局当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40.28%,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58.41%,增加原因是:到省州对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导致公务用车频率增加,其次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5.8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59.72%,比上年增加3.66万元,增长166.11%,增加原因是:省州领导到我县检查指导、县局到省州对接工作导致接待频率增加、镇街道到县局对接工作频率增加等原因致使公费接待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3.9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油料费、ETC过路费等。2021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5.86万元,完成预算的97.72%。主要用于省州领导到县检查督查工作住宿、用餐,其它县市到我县交流对接工作用餐、镇街道到县局对接工作用餐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6万元,主要用于省州领导到县检查督查工作住宿、用餐,其它县市到我县交流对接工作用餐、镇街道到县局对接工作用餐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86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降低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0万元,降低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12万元,比2020年度165.15减少万元,减少26.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把每一分钱用到该用的地方,厉行节约。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为开展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相关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28.2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是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农村公益事业、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农村扶贫的基本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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