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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措施,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扶贫生态移民对所在地综合影响的对策研究,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3、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上报;  负责编制上报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按照移民安置和专项工程项目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上报、验收和项目实施的管理。

4、负责组织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扶贫生态移民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按照后期扶持项目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上报、验收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5、负责有关移民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违反移民工作条例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或实施处罚。

6、负责安排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资金和物资使用的管理。

7、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及宣传教育。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移民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1. 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安龙县委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安龙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安龙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本单位(部门)内设 1个处室,下属 1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066.1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793.81万元,降低42.68%,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6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6.1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6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万元,占21.02%;项目支出842.08万元,占78.98%;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66.1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793.81万元,增长(降低)降低42.68%,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26 %。与2021年相比,减少678.11万元,降低48.23%,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5.12万元,占25.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81万元,占2.45%;农林水支出(类)503.66万元,占69.21%;住房保障支出(类)12.27万元,占1.68%;卫生健康支出(类)8.91万元,占1.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6.29万元,支出决算为72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卫生健康支出等。当年预算为368.72万元,支出决算为194.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2.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2.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3.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多数资金属于水库移民后扶资金,上级下达的水库移民后扶资金未纳入当年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当年预算为25.97万元,支出决算为17.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3.住房保障支出 (类)当年预算为2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6.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57万元、津贴补贴45.54万元、伙食补助费1.89万元、绩效工资4.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8万元、住房公积金12.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万元、退休费9.6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6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06万元、印刷费21.32万元、电费1.12万元、邮电费2.08万元、差旅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0.57万元、工会经费1.49万元、福利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1万元,比上年减少2.27万元,降低67.15%,减少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42.76%,比上年减少1.01万元,降低68.08%,减少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57.24 %,比上年减少1.26万元,降低66.43%,减少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48万元,支出决算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油料费、ETC过路费。2022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64万元,支出决算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4万元,主要是:上级督导检查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移民等工作。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8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38.42万元,本年支出338.42万元。比上年减少115.71万元,降低25.48%,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科目(款)财政拨款支出科目(类)310.59万元,主要是用于移民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财政拨款支出科目(类)27.83万元,主要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8万元,比上年减少286.63万元,降低81.82%,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安龙县生态移民局的基本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安龙县生态移民局的基本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安龙县生态移民局的基础设施建设。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生产发展(项)、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安龙县生态移民局的基础设施建设。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扶贫支出(款)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安龙县生态移民局的基础设施建设。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反映安龙县生态移民局的移民补助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安龙县生态移民局的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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