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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 概况

一、单位职责

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查督导工作。

     (二) 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和生态移民中长期规划,参与全县乡村振兴和生态移民相关政策的制定提出全县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州、县下达的各类衔接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衔接资金使用与项目的上报审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四)负责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在县单位、驻县督查组的定点帮扶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

     (六)指导生态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评估。

     (七)提出生态移民搬迁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安排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八)组织全县防返贫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初步验收和监督评估工作。

     (九)承担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上报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上报工作,指导和监督移民规划的实施工作;

     (十)结合单位职责,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乡村振兴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综合股1个股室,下属1个安龙县乡村振兴产业促进中心(非独立核算机构)。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1安龙县乡村振兴产业促进中心决算。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103.1万元,2021年相比,增加1224.87万元,增长139.47%主要原因是:原安龙县生态移民局整体合并到安龙县乡村振兴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1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5.96万元,占93.95%;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27.13万元,占6.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1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48万元,占40.58%;项目支出1249.62万元,占59.42%;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975.96万元。2021年相比,增加1247.64万元,增长(降低)增长171.30%,主要原因是:原安龙县生态移民局整体合并到安龙县乡村振兴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3 %。2021年相比,增加1129.38万元,增长155.07%,主要原因是:原安龙县生态移民局整体合并到安龙县乡村振兴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7万元,占2.18%卫生健康支出18.95万元,占1.02%;农林水支出(类)1749.18万元,占94.16%;住房保障支出(类)25.24万元,占1.3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3.89万元,占1.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372.09元,支出决算为1857.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5.0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下达县级匹配项目预算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由县财政国库直接划拨至实施镇街道。其中:

1)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当年预算为3304.29万元,支出决算为1749.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2.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下达县级匹配项目预算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由县财政国库直接划拨至实施镇街道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当年预算为33.08万元,支出决算为40.4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当年预算为12.27万元,支出决算为18.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4.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当年预算为2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2.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人员在提取数据填报决算数据时,误将2130501数据填报到2210301中,故导致该决算数据不在年初预算数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万元、津贴补贴22.65万元、奖金8万元、绩效工资45.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8万元、住房公积金25.24万元、退休费27.5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56.65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1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215.2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69.17万元、印刷费12.99万元、水费0.07元、电费7.42万元、邮电费3.52万元、差旅费25.57万元、租赁费4.35万元、会议费3.35万元、培训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14.18万元、劳务费9.69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72万元,比上年增加13.91万元,增长141.63%,增加主要原因是:到省州对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导致公务用车频率增加,其次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5.8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59.72%,比上年增加3.66万元,增长166.11%,增加原因是:省州领导到我县检查指导、县局到省州对接工作导致接待频率增加、镇街道到县局对接工作频率增加,加之自广东惠州仲恺帮扶我县以来,东西部协干部互访批次和人数较上一年大幅度增加等原因致使公费接待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40.22%,比上年增加5.59万元,增长141.28%,增加主要原因是:到省州对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导致公务用车频率增加,其次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14.1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59.78 %,比上年增加8.32万元,增长141.87%,增加主要原因是省州领导到我县检查指导、县局到省州对接工作导致接待频率增加、镇街道到县局对接工作频率增加等原因致使公费接待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54万元,支出决算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油料费、ETC过路费等。 2022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4.18万元,支出决算1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18万元主要是省州领导到县检查督查工作住宿、用餐,其它县市到我县交流对接工作用餐、镇街道到县局对接工作用餐。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209批次,504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18.26万元,本年支出118.26万元。比上年增加118.26万元,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科目(款)移民补助(类 118.26万元,主要是用于移民后期扶持直补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0万元,降低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29万元,比上年增加93.17万元,增长76.29%,主要原因是:安龙县生态移民局与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合并为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合并后统一在原安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收支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51.0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是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农村公益事业、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农村扶贫的基本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乡村振兴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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