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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3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3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分类)

七、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3年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生态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党对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移民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

(二)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扶贫开发计划。

(三)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定中央、省、州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上报审核审批、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四)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协调、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等做好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相关工作。承担县外、境外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中央、省、州、县各单位及驻县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

(五)负责特殊困难地区的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连片开发工作,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实施工作,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评估工作

(六)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的资格上报、引进和扶贫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和生态建设工作。协调、组织、实施生态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评估。提出生态移民搬迁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安排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七)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监督检查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协调、指导全县重点乡镇、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九)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

(十)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县人民政府指定履行相关职责。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职责调整。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乡村振兴局。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组建安龙县能源局及调整部分相关机构事项的通知》(安机编字﹝2033﹞3号)文件规定“在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加挂安龙县生态移民局牌子,是安龙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安龙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安龙县生态移民局,相关职责调整到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督查专员2名(副科长级)。截至2023年初,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实有14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人,督查专员2人。

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所属安龙县乡村振兴产业促进中心、安龙县移民发展服务中心均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安龙县乡村振兴产业促进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2名。截至2023年初,安龙县乡村振兴产业促进中心实有1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人。

安龙县移民发展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事业单位管理岗4名,专业技术岗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截至2023年初,安龙县移民发展服务中心实有7人,其中主任1名。

四、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下属单位中无独立核算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所有下属单位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3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3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3713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4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2万元,213农林水支出科目3567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3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3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万元,占总支出的21.63%;项目支出2910万元,占总支出的78.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万元)占总支出的1.72%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万元)占总支出的1.13%,213农林水支出科目3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万元,项目支出2910万元),占总支出的96.07%(其中支出占总支出的17.69%,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78.37%,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1.08%。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3713万元,比上年3372万元增加3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县财政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投入力度;适当增加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经费安排;机构合并,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支出共计3713万元,比上年3372万元增加3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匹配资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支出增加;乡村振兴指挥部由于人员增加,业务增多,导致指挥部支出适当增长;机构合并,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3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37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3%;农林水支出科目35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07%;住房保障支出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8%),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

支出共计3713万元,比上年3372万元增加3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匹配资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支出增加;乡村振兴指挥部由于人员增加,业务增多,导致指挥部支出适当增长;机构合并,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三、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3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63%;项目支出2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37%。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71%;卫生健康支出42.33,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14%;农林水支出3567.41,占一般公共预算的96.08%;住房保障支出3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07%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3372万元增加3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县级匹配资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支出增加;乡村振兴指挥部由于人员增加,业务增多,导致指挥部支出适当增长;机构合并,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四、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803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82.81%;公用经费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17.19%。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0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6.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万元,占人员经费的3.76%。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9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2.9;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383相比,增加257万元,主要原因: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3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上年减少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人数减少标准作适当降低;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公务用车保有量从上年1辆增加为4辆(其中2辆为新添置),比上年增加3辆。

六、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安龙县乡村振兴局(安龙县生态移民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2910万元。其中:生产发展项目276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4.8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0万,占项目支出的5.15%。

二、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万元,比上年86.8万元增加51.2万元,增长58.99%。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四、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2,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2023年初资产总额2119.6元,其中:流动资产2076.61万元,固定资产43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301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个,涉及财政资金3010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

(二)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扶贫开发计划。

(三)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定中央、省、州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上报审核审批、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四)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县外、境外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中央、省、州、县各单位及驻县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

(五)负责特殊困难地区的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连片开发工作,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六)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的资格上报、引进和扶贫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和生态建设工作。

(七)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八)负责协调、指导全县重点乡镇、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九)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

(十)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县人民政府指定履行相关职责。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职责调整。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乡村振兴局。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目标1:确保乡村振兴指挥部、乡村振兴局正常运转和业务正常开展;目标2:做好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审核、组织、验收等相关工作;目标3:做好我县防返贫监测等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1:安龙县乡村振兴局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附件2:2023年安龙县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县振兴局(生态移民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明细表(417).xls

2023年安龙县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


         联系人:刘承品                       电话:151173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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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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