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名称)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单位名称)2022年预算安排说明
2022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单位名称)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2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龙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安龙县司法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3)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县政府规章正式译本。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5)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各镇(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6)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县司法局。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负责全县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本系统专用设备、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12)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放管服”及权责清单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安龙县司法局共设股室13个,基层司法所11个,下设安龙县公证处(事业单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安龙县司法局机关及派驻各镇(街道)司法所政法专项行政编制35名,工勤编制2名;安龙县公证处设事业编制3名。2022年年初实有在职人数35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4人,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35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下属单位中无独立核算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所有下属单位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单位名称)2022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2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14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1140.25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0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14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14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25万元,占总支出的68.87%;项目支出355万元,占总支出的31.13%。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100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7万元。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140.25万元,比上年增加353.6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度我单位调入公务员5名,公开招聘录用公务员5名、事业人员1名,辞职公务员1名,合计增加10名在职人员,相应增加该部分人员经费;二是2022年本单位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者工资结构改革,比上年增加社区矫正项目经费30万元;三是随着法治政府建设逐年深化推进,安龙县司法局承担司法行政政府职能工作逐步增加,2022年度法治建设如基层人民调解经费村居法律顾问经费、法律援助经费增加,以更好地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夯实乡村法治普法根基、抓实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支出共计1140.25万元,比上年增加353.63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同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14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0.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140.2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04.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8.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02%;卫生健康支出30.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4%;住房保障支出48.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4%),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增加353.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我单位调入公务员5名,公开招聘录用公务员5名、事业人员1名,辞职公务员1名,合计增加10名在职人员,相应增加该部分人员经费;二是2022年本单位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者工资结构改革,比上年增加社区矫正项目经费30万元;三是随着法治政府建设逐年深化推进,安龙县司法局承担司法行政政府职能工作逐步增加,2022年度法治建设如基层人民调解经费村居法律顾问经费、法律援助经费增加,以更好地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夯实乡村法治普法根基、抓实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14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87%;项目支出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13%。。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100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8.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5.02%;卫生健康支出3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2.64%;住房保障支出4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4.24%。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2021年相比,增加353.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我单位调入公务员5名,公开招聘录用公务员5名、事业人员1名,辞职公务员1名,合计增加10名在职人员,相应增加该部分人员经费;二是2022年本单位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者工资结构改革,比上年增加社区矫正项目经费30万元;三是随着法治政府建设逐年深化推进,安龙县司法局承担司法行政政府职能工作逐步增加,2022年度法治建设如基层人民调解经费村居法律顾问经费、法律援助经费增加,以更好地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夯实乡村法治普法根基、抓实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四、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785.25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71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91.53%;公用经费6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47%。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4.3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3.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3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6.17%。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8.5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88%。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2021年相比,增加353.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我单位调入公务员5名,公开招聘录用公务员5名、事业人员1名,辞职公务员1名,合计增加10名在职人员,相应增加该部分人员经费;二是2022年本单位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者工资结构改革,比上年增加社区矫正项目经费30万元;三是随着法治政府建设逐年深化推进,安龙县司法局承担司法行政政府职能工作逐步增加,2022年度法治建设如基层人民调解经费村居法律顾问经费、法律援助经费增加,以更好地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夯实乡村法治普法根基、抓实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11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按照人民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六、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单位名称)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355万元。其中:安龙县“八五”普法经费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2%;安龙县法律援助经费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04%;安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1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9.3%;安龙县“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5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49%;安龙县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经费6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90%;安龙县人民调解业务经费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04%;安龙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经费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1%。
二、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三、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6万元,比上年增加26.54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调入公务员5名,公开招聘录用公务员5名、事业人员1名,辞职公务员1名,合计增加10名在职人员,预算2022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时相应增加该部分人头经费。
四、2022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初资产总额753.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3万元,固定资产748.61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140.25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7个,涉及财政资金355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1.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和业务正常开展;2.通过社区矫正队伍化建设,保障辖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管控,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加强平安贵州建设;3.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全面提升全县依法治理水平,依法办事水平;4.提高村(居、社区)依法治理水平,依法办事水平全面提升,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5.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向前发展,推动各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积极调解民间矛盾纠纷;6.通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使行政机关的管理决策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律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0859-5210164
安龙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4日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