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龙县司法局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安龙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2023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安龙县司法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3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安龙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分类)
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3年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安龙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安龙县司法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3)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县政府规章正式译本。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5)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各镇(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6)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县司法局。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负责全县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本系统专用设备、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12)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放管服”及权责清单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内设12个科(股、室)、11个司法所、1个事业股室(安龙县法律援助中心),下属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县公证处),均由安龙县司法局本级统一管理和执行预算,本单位财政资金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人员构成:2023年初,在职在编人员38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者35人;退休人员24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下属单位中无独立核算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所有下属单位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安龙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3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994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科目8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万元,占总支出的64.6%;项目支出352万元,占总支出的35.4%。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科目866万元,占总支出的87.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万元,占总支出的5.94%;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占总支出的3.12%;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占总支出的3.92%。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99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编制2023年基本预算人员经费时,本部门2023年1月新调入的2名行政人员、1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还未下文、到岗,故未将该4名人员的人员经费、定员公用经费预算还纳入本部门今年预算收入,预计需重新按照法定程序追加该部分人员预算收入。支出共计994万元,比上年减少1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编制2023年基本预算人员经费时,本部门2023年1月新调入的2名行政人员、1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还未下文、到岗,故未将该4名人员的人员经费、定员公用经费预算还纳入本部门今年预算支出,预计需重新按照法定程序追加该部分人员预算支出。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年初结转结余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99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科目866万元,占总支出的87.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万元,占总支出的5.94%;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占总支出的3.12%;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占总支出的3.92%),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编制2023年基本预算人员经费时,本部门2023年1月新调入的2名行政人员、1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还未下文、到岗,故未将该4名人员的人员经费、定员公用经费预算还纳入本部门今年预算支出,预计需重新按照法定程序追加该部分人员预算支出。
三、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59%;项目支出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41%。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科目8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7.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5.94%;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3.12%;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3.92%。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编制2023年基本预算人员经费时,本部门2023年1月新调入的2名行政人员、1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还未下文、到岗,故未将该4名人员的人员经费、定员公用经费预算还纳入本部门今年预算支出,预计需重新按照法定程序追加该部分人员预算支出。
四、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638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89.81%;公用经费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0.19%。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1.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2%。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147.25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底编制2023年基本预算人员经费时,本部门2023年1月新调入的2名行政人员、1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还未下文、到岗,故未将该4名人员的人员经费、定员公用经费预算还纳入本部门今年预算支出,预计需重新按照法定程序追加该部分人员预算支出。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3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按照人民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六、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安龙县司法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352万元。其中:安龙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1%;安龙县“八五”普法经费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4%;安龙县法律援助经费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1%;安龙县“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2%;安龙县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经费6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05%;;安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经费18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1.14%;。
二、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42万元,比上年增加6.82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部门预算运行经费。
四、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初资产总额79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12万元,固定资产766.86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99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352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和业务正常开展;确保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到位;保证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完善和充实社区矫正队伍,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保障;实时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确保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合格;提高村(居、社区)依法治理水平,依法办事水平全面提升,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对法治工作的保障;通过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为安龙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0859-5210164
安龙县司法局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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