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单位名称)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单位名称)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5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单位名称)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十一、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5年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县司法局。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专用设备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和“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12个科(股、室)、15个司法所、1个事业股室(安龙县法律援助中心),下属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县公证处),均由安龙县司法局本级统一管理和执行预算,本单位财政资金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5年初,在职在编人员40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司法协理员35人;退休人员27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下属单位中无独立核算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所有下属单位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安龙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1,644,630.15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27,970.35 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年初结转结余16,659.80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11,644,630.15 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科目9,960,782.90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794.57 元,卫生健康支出437,781.88 元,住房保障支出463,270.80 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1,627,970.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27,970.35 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1,644,630.15 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4,630.15 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科目9,960,782.90 元,占总支出的85.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794.57 元,占总支出的6.73%;卫生健康支出437,781.88 元,占总支出的3.76%;住房保障支出463,270.80 元,占总支出的3.98%。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1,644,630.15元,比上年增加943,363.3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底编制2025年基本预算人员经费,纳入原义龙四镇四个司法所7名行政人员,将该7名人员的人员经费、定员公用经费预算纳入本部门今年预算收入,故本年收入与上年增加。支出共计11,644,630.15元,比上年增加943,363.3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底编制2025年基本预算人员经费,纳入原义龙四镇四个司法所7名行政人员,将该7名人员的人员经费、定员公用经费预算纳入本部门今年预算收入,故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1,627,97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27,970 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1,627,970 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科目9,944,123.10 元,占总支出的85.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794.57 元,占总支出的6.73%;卫生健康支出437,781.88 元,占总支出的3.76%;住房保障支出463,270.80 元,占总支出的3.98%),年末结转结余0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926,703.57元,主要原因:2024年底编制2025年基本预算人员经费,纳入原义龙四镇四个司法所7名行政人员,将该7名人员的人员经费、定员公用经费预算纳入本部门今年预算收入,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比上年增加。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1,627,970 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7,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科目9,944,123.10 元,占总支出的85.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794.57 元,占总支出的6.73%;卫生健康支出437,781.88 元,占总支出的3.76%;住房保障支出463,270.80 元,占总支出的3.98%。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926,703.57元,主要原因:2024年底编制2025年基本预算人员经费,纳入原义龙四镇四个司法所7名行政人员,将该7名人员的人员经费、定员公用经费预算纳入本部门今年预算收入,故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比上年增加。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1,627,970 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9,055,152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77.87%;公用经费2,572,818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2.13%。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64,581 元,占人员经费的90.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4,451 元,占人员经费的6.90%。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72,818 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4,437,970元,主要原因:2025年对部门预算科目进行调整,将项目支出调整到公用经费支出,社区矫正人员工资调整到基本支出,故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比上年增加。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115,000元,比上年增加1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25,000元,比上年增加5,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50批次、人数增加56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义龙四镇四个司法所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业务划回安龙县,走访次数、用车次数增加,故增加经费预算。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单位名称)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0元。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72,817.89元,比上年增加1,907,754.05元,增长286.85%。主要原因是2025年对部门预算科目进行调整,将项目支出调整到公用经费支出,故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初资产总额7238553.26元,其中:流动资产79170.13元,固定资产10234870.11元,长期投资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0元,其他资金0元。
五、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1,627,970 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5个,涉及财政资金1,830,000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和业务正常开展;确保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到位;保证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完善和充实社区矫正队伍,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保障;实时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确保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合格;提高村(居、社区)依法治理水平,依法办事水平全面提升,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对法治工作的保障;通过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为安龙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景诗棋 电话:0859-5210164
安龙县司法局
2025年3月19日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