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十、十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十二、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十三、2024年州级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 拟订我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 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 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下属服务中心、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民兵武器装备库3个事业单位。
部门人员构成:
2024年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初在职总人数为15人,其中,公务员编制4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人员10人,退休3人。
五、部门其他说明:我局下属单位(服务中心、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民兵武器装备库)中无独立核算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所有下属单位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4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78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7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3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支出共计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万元,占总支出的32%:项目支出534万元,占总支出的68%。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共计781万元,比上年增加36.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减少。
支出共计781万元,比上年增加36.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每年优抚待遇的提高。
三、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共计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万元,占总支出的32%:项目支出534万元,占总支出的68%。
按照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716.92万元,占总支出的92%;卫生健康支出共计44.83万元,占总支出的6%;住房和保障支出共计19.13万元,占总支出的2%。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36.1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增加,每年优抚待遇的提高。
四、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247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 94%;公用经费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6%。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00%;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5.4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增加。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4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为0,金额为0元,占比为0;公务接待费1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人数减少;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报修费用减少。
六、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预收支。
七、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预收支。
第三部分 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534万元。其中:抚恤项目438.5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2%;退役安置项目64.5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优抚对象医疗项目3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
二、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为0,金额为0元,占比为0;公务接待费1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本着厉行节约、稳定开展工作的原则。
四、202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4年初资产总额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7.2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534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7个(预算批复表中的“项目支出”个数),涉及财政资金534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做好资金规划,按照目标绩效管理做好资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1: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11日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