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安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我县老龄工作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实施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各种敬老活动;做好老年人的各种优待工作等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有参公事业编制5人,无变动。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年初预算42080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182.52元,原因是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发放人数增加;调整预算数690414.46元,调整原因高龄补贴未纳入本部门收入;机构改革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总收入:690414.46 690 元, 财政拨款收入:576434.62元,占比83%;
上年结转结余:100200元,占比13% 其他收入;28200元,占比4%.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执行数690414.46元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576434.62元、总支出 662214.46元,其中基本支出662214.46元占支出的100%。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85万元,降低5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43.50 万元,占 66%;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万元,占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38万元,占17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 420.81万元,支出决算为 65.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8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发放资金未纳入本部门支出。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贵公网安备 52232802000102号